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是市、区政府组成部门,是新城区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土地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资源管理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
3.做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统一管理全区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提供相关社会咨询服务。
5.主管全区土地征用、划拨土地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积极做好为市、区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全区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协助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7.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区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8.负责对全局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管理的有关工作。
9.承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我局是行政单位,负责新城区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辖区内有9个街道办事处和13个行政村的土地管理工作。年末单位机构编制数为1个,实有数为1个。我局设三科一室五个国土所,分别是办公室、建设用地科、地籍地政科、土地监察科和第一、二、三、四、五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369”,聚力“531”,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中心,加强地籍地政基础性管理工作,为科学规范管理和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依据;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高效集约节约用地;坚持依法行政,抓好建设用地的监督监察,抓好划拨土地出租的规范化管理,抓好基层国土所的基础性建设;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社会管理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1.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建设用地和土地储备工作,要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积极主动与市局相关处室加强工作对接,落实好全区年度用地任务,保障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服务保障。
2.坚持严格管理,抓好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精细化管理。地籍地政管理工作要在强基础上出实招、见成效,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全面完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商品住宅房产证遗留问题处置。
3.加强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用地市场秩序。执法监察工作要深入宣传土地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提高辖区单位、群众依法用地、高效集约用地的意识;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结案率,并在创新执法方面有新突破。继续深入地做好划拨土地出租宗地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4.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
切实抓好政治思想建设。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新党章为主线,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树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理念。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中的执法、管理、服务各项业务特点,各国土所要在年内力争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深入开展富有特色、彰显国土人员精神风貌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各党支部、各科室、所认真抓好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加强廉政建设,履行好监督职责,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坚持抓好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纪委监督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领导要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尾有考核。全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本级 | 无变动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0人;年末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18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 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收入预算663.24万元,较 2017 年度收入预算491.81万元,增长2.5 %,主要用于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总支出预算663.24万元,比2017年增长2.5 %,主要用于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 年度收入预算663.24万元,较 2017 年度收入预算491.81万元,增长2.5 %,主要用于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总支出预算663.24万元。基本支出570.94万元,项目支出92.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3.24万元,较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91.81万元,增长2.5 %,主要用于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基本支出预算 570.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5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6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8.9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9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9%,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3万元。土地资源调查50万。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663.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0.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8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13.9%。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356.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46万元,津贴补贴 70.52万元,奖金 14.2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5.8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奖励金16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28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18%。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 48.97万元,项目支出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 1万元,咨询费3万元,差旅费 1.9万元,培训费 0.5万元,公务接待费 0.5万元,工会经费3.12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14.78万元。
(4)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无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情况。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因业务需要今年增加了2台车,公车维护费比去年增加了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356.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46万元,津贴补贴 70.52万元,奖金 14.2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5.8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奖励金16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28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18%。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 48.97万元,项目支出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 1万元,咨询费3万元,差旅费 1.9万元,培训费 0.5万元,公务接待费 0.5万元,工会经费3.12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14.78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0.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劳动报酬。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遗属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3.“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
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五)
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见附表六)
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见附表七)
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见附表八)
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表九)
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见附表十)
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十一)
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十二)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19]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