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中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本系统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城中村社区换届选举等工作。
3.负责本系统军烈属优抚、社会救济、残疾人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系统司法调解、普法宣传、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负责城中村社区及驻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城中村社区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养老、医疗、全民创业、原企业职工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协助区城改办做好已拆迁社区居民回迁安置工作。
2、认真开展残疾人与老龄管理工作。
3、做好信访案件处置化解工作。
4、围绕“平安新城” 建设,切实维护城中村社区和谐稳定。
5、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健全完善“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信息库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6、加强群众工作站建设,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和信息反馈机制。
7、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做好社区居民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工作。
8、开展好失地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9、社会保障: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失业率控制在4.0%。
10、按照市农林委要求,对13个村转居社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1、社会和谐:按照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新城区政法工作要点》、《2018年新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8年新城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2018年新城区反邪教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2、环保工作:按照《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新城区“治污减霾”工作方案(2018年)》和《新城区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3、安全生产:按照《新城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相关工作。
14、计划生育:按照《新城区2018年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要求,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机构:党政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城中村改造科、司法所(综治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人;实有人员24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人员情况柱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所属资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并通过了财政局审核。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编制。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3万元,项目支出481.39万元。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2万元,项目支出493.44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总体收支减少了6.8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减少了5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3万元,项目支出481.39万元。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2万元,项目支出493.44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总体收支减少了6.8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减少了5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3.12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3.12万元,减少了6.8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减少了5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事业运行116.5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6万元,人员经费90.5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93.44万元,其中社区居委会成员补贴260万元,社区专项服务经费150.50万元,社区基本工作经费45.50万元,社区纪检监督员补贴37.44万元。2018年事业运行121.73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6万元,人员经费95.73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81.39万元,其中社区居委会成员补贴247.95万元,社区专项服务经费150.50万元,社区基本工作经费45.50万元,社区纪检监督员补贴37.44万元。
2017年与2018年经费对比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51.51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0.11万元,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和2017年持平,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9.61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6.73万元。
2018年按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收支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7.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7.5万元,同比2017年无增减变化。
(七)2018年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支出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8.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事业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3、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套表包含十二张报表)
表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六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七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八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九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十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
表十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十二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
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