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城区物价局概况
(一)新城区物价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价格监测、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
3、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适度监控。
4、负责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6、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评估、认证、成本监审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城区物价局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价格监测工作。做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上报和分析预测工作,尤其要对粮、油、肉、蛋、菜等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的商品价格加强监测。加强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管理,提高价格监测质量。做好应急价格监测工作。
2、做好收费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收费单位基本信息统计录入工作。
3、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做好粮、油、肉、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住房价格、供热价格、交通价格、旅游价格等监管。
4、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提升价格举报受理效能;加强价格诚信建设。
5、落实省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 搞好“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提升价格举报受理效能。
6、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创新价格宣传方式;加大价格调研工作力度;提高价格监管信息化水平。
7、严格落实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做好信访工作。
(三)新城区物价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新城区物价局是区政府行使价格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行政人员编制27人,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22人,其中离休1人。享受遗属困难补助3人。西安市新城区物价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基层预算单位;内设4个科室,其中,行政编制科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价格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事业编制科室1个,是价格认证中心。
经费管理形式为行政全额拨款单位。截至2017年末,单位资产总额为1,006,100.43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在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91.1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21.77万元;交通运输工具有汽车3辆,价值45.33万元(现已拍卖完,财政最终手续没有办完,因此还在资产账目上),办公家具等,价值24.03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3.42万元,比2017年243.09万元增加40.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目标奖增加,离休人员工资由本单位支付。2018年支出预算283.42万元,比2017年243.09万元增加40.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目标奖增加,离休人员工资由本单位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3.42万元,比2017年243.09万元增加40.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目标奖增加,离休人员工资由本单位支付。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3.42万元,比2017年243.09万元增加40.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目标奖增加,离休人员工资由本单位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42万元,比2017年243.09 万元增加40.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目标奖增加,离休人员工资由本单位支付。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3.42万元,比2017年243.09万元增加40.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目标奖增加,离休人员工资由本单位支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预算283.42万元,比2017年243.09 万元增加40.3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273.22 万元,比2017年229.09万元增加44.1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目标奖增加,离休人员工资由本单位支付;项目支出预算10.20万元,比2017年14万元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2018年 | 2017年 | 差额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3.42 | 243.09 | 40.33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283.42 | 243.09 | 40.33 |
基本支出 | 273.22 | 229.09 | 44.13 |
项目支出 | 10.20 | 14 | -3.8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1.75万元,比2017年172.94万元减少11.1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减少,2017年调走2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96万元,比2017年42.40万元减少6.44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5.71万元,比2017年27.75万元增加57.9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目标奖增加,离休人员工资由本单位支付;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0元。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2018年 | 2017年 | 差额 |
合计 | 283.42 | 243.09 | 40.33 |
工资福利支出 | 161.75 | 172.94 | -11.19 |
基本支出 | 161.75 | 172.94 | -11.19 |
商品和福利支出 | 35.96 | 42.40 | -6.44 |
基本支出 | 25.76 | 28.4 | -2.64 |
项目支出 | 10.20 | 14 | -3.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5.71 | 27.75 | 57.96 |
基本支出 | 85.71 | 27.75 | 57.96 |
资本性支出 | 0 | ||
项目支出 | 0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等预算支出1万元,较2017年1万元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共计25.76万元,较2017年28.4万元减少2.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节能降耗,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0.8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计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数。
2、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6、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新城区物价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1、2018年新城区物价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2、2018年新城区物价局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3、2018年新城区物价局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4、2018年新城区物价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5、2018年新城区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见附表五)
6、2018年新城区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六)
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七)
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八)
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表九)
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见附表十)
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十一)
12、“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见附表十二)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