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协调进入区政务中心的部门和项
目的确定、调整;并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4.负责区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
5.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对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进行管理。
6.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
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每周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临近办结时限未办结事项按照限时办结制度及时督办)。
2、提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每日巡查不少于四次,每日值班长轮值大厅职守,及时发现问题,处理纠纷及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提升服务及群众满意度。每周开展电话回访和随机调查问卷,监控群众满意度,了解群众需求并改进服务)。
3、强化服务意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8次(结合时政及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问题,每季度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
4、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100%公开(按省市要求修订办事指南模板及范例,实现事项办理依据、收费标准、申报材料等100%公开)。
5、编发10期简报。(1-2月编发一期简报,10-11月编发一期简报,其它每月编发一期简报)。
6、加强便民服务,全年开展代办服务不少于30次(根据群众需要及重点项目、特色项目需求,每季度开展代办服务不少8次)。
7、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每季度根据运行情况对各项制度进行修正完善)。
8、加强对进驻窗口和人员日常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每周对窗口运行、进驻人员考勤及服务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与进驻局沟通,形成双管双促的良好氛围)。
9、推进进驻大厅事项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与市政务服务对接,待西安市政务服务网建成后实现进驻事项的网上受理)。
10、做好西安市政府对我区公众满意度电话访问工作(前三季度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制作专题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区特色工作,增加公众认知度;第四季度做好样本库收集及迎检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的部门预算只括部门本级(事业)。
四、部门人员情况情况说明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财务独立核算。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业务科。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预算单位共有公务车1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 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收入预算101.24万元,较 2017 年度收入预算84.84万元,总支出预算101.24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101.24万元,较上年增加16.4万元,增加16%。其中基本支出83.24万元,较上年增长18.6万元,增长22%;项目支出1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11%,减少原因为2018年度未安排宣传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1.24万元,较上年增加16.4万元,上升2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影响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增加。2018年项目支出1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11%。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2.22%;项目支出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7.7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总额为101.24万元,较2017年84.84万元增加16.4万元。影响收支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4万元,较2017年增加18.4万元,增加22%。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101.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24 万元,项目支出 18 万元。其中:事业运行83.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17.77%。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支出预算为101.2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83.24万元和项目支出18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2.37万元,较上年增加1.67万元,增长0.3%,;商品服务支出5.64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24万元,较上年增加16.84万元,增长66.7%,原因是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标准大幅提高所致。项目支出1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11%,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广告宣传费用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为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七)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2018年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支出预算为101.2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83.24万元和项目支出18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2.37万元,较上年增加1.67万元,增长0.3%,;商品服务支出5.64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24万元,较上年增加16.84万元,增长66.7%,原因是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标准大幅提高所致。项目支出1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11%,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广告宣传费用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计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 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部门支出预算表
1、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
2、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
3、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
4、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5、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6、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7、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8、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
9、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附件: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86]新城区政务中心.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