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2、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订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拟订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5、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6、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活动场所须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7、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8、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
9、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民族宗教工作。
10、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西安市新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设置本级一个,汇总一个。下属机构设置办公室、业务科。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2、做好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慰问工作
3、加强清真食品行业管理工作
4、做好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5、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
6、完成穆斯林群众朝觐网上报名、审查等工作
7、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活动
8、完成2017年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查工作
9、做好伊斯兰教开斋节、基督教圣诞节慰问活动
(四)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西安市新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单位性质: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经费管理方式: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五)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部门编制6人,实有6人.其中行政 6人。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5]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4〕50号)和《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3】60号文件)的要求,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一是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
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是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行编制。
二 、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汇总预算
2018年财政预算83.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4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68.31万元 ,2018年财政预算83.71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 15.4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21万元,2018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2.99万元,较2017年增加2.78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用于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慰问工作、清真食品行业管理工作和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21万元,执行情况明细为:办公费2.69万元,印刷费0.07万元,水费0.17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69万元,劳务费1.02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2.89万元。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1.8万元,明细项目为办公耗材0.8万元,办公家具1.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83.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及项目业务经费支出。
2、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预算83.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4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预算83.71万元,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工资及福利支出49.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81万元,津贴补贴22.19万元,奖金2.0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万元,其中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4万元,其中奖励金2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2017年末资产总额55.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有32.79万元,固定资产占有22.39万元。具体明细为:流动资产为银行存款32.79万元,核算内容为内部往来款项;固定资产包括专用设备1.50万元,通用设备20.89万元。通用设备中交通工具10.44万元(备注:交通工具10.44万元为车辆一辆,因为公车改革,实物已移交相关资产部门, 2018年已经办理相关手续,交通工具账面数字为0)办公设备1.45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71万元。2017 年本部门对 1 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46万元。内容如下: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质量,需要购置部分办公耗材。办公耗材购置属于政府采购,需要经单位领导的批准,申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待批准完成向行财科申请资金,这样会使申请的资金能够及时的使用,不至于资金的闲置。办公耗材的申报与实际购买相符,申报的项目资金完全用于办公耗材购置,申报的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执行。资金的使用共计22项办公用品,合计金额4619元。申请的资金全部用于办公耗材的购置,资金的支付与预算完全相符。待政府采购流程完成后,供货商按时交货,购置数量完全相符。根据计划目标,供货商按时完成了办公耗材的交付,产品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达到了要求。
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十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8年新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预算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
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没有增加减少。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表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表(套表包含九张报表)。报表目录:1、部门收支总表;2、部门收入总表;3、部门支出总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9、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附件: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20]新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