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并负责向区委反映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区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协助区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区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5、做好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6、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
7、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8、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9、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10、负责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对台工作。
(二)、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组织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着重抓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贯彻工作。
2、加强协商民主工作。完善协商计划,协助区委做好政党协商,协助人大、政府、政协做好党外人士安排协商。协助区政府就政府工作报告等一系列工作报告的审议协商等工作。
3、加强非公人士的教育引导工作。继续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凝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共识,进一步规范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安排。
4、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为新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和政治局面。
5、注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积极培养、选拔党外
代表人士。
6、团结党外知识分子和社会新阶层,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组织西安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新城分会开展活动。
7、港、澳、台、侨工作,加强交流与合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出力。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及人员情况。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统战部为中共新城区委组成部门,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目前统战部共有1个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统战部在职人员7,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部5人。离退休人员7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区委统战部资产总额 37.6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及家具。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计划2万元,主要是老旧电脑等办公设备的更新。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 年,区委统战部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2.23万元,绩效考评为优。区委统战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18 年我部将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把握支出进度,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六)、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预算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5〕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4〕50号)和《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发〔2013〕27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推进综合预算、确保真实合法、坚持科学规范、便于信息公开的原则,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度区委统战部预算总收入为122.23万元,较上年增加28.59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06.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59万元,增幅23.3%,增长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拨款收入为15.70万元,与去年持平。
2018年度区委统战部“三公”经费预算为0,较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为0。
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
公务接待费为0。
2018年度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 8.83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为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依据区财政局下达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核算,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预测安排。
2018年度区委统战部无政府采购计划。
2018年度区委统战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8年度区委统战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工资福利支出,以财政核定的本单位正式职工人数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战)专项工作经费。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维持机关日常运行所需要的办公经费,主要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基本支出。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一)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件)
(六)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七)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件)
(八)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九)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件)
(十)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见附件)
(十一)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件)
(十二)2018年新城区委统战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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