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消防、建设、质监等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综合信息的上报工作。

2、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区政府委托对事故的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安全资格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拟定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9、承办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申报工作。

10、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对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任务及目标

1、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和通报。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直管责任。

4、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

5、深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建立主体责任明确、隐患台账清晰、排查治理有效、监督管理严格的长效工作机制。

6、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7、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8、着力落实应急管理,提高一线应急处置能力。

9、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

10、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或瞒报行为。

11、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 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西安市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监管一科、监管二科、工贸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2、人员情况。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临时人员12人。

2、资产情况。截止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为 81.23 万元;

3、经费管理方式。西安市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

二、预算编制的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5〕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4〕50号)和《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3〕60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2、测算分析情况。西安市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全年共收入311.19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7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70万元,差旅费0.3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劳务费0.7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5.0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84万元),支出311.19万元。  

3、增减变动情况:2018年预算收入比2017年多42.54万元,增加原因是年度目标奖增加;“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0.3万元,主要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70万元,差旅费0.3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劳务费0.7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5.0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2.14万元,机关运行费支出101.84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5.0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表

(一)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二)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三)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四)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五)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见附表五)

(六)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六)

(七)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科目)(见附表七)

(八)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见附表八)

(九) 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见附表九)

(十)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见附表十)

(十一)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表(见附表十一)

(十二)2018年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见附表十二)


附件:安监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59)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