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向区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负责区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办理区管干部工资审批手续和区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及审批手续。
3、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
4、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
5、组织制定全区干部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对全区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
6、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向区委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
7、指导、管理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审理区委管理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8、协助管理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负责区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12、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区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
13、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14、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组织部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设7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干部科、干部监督科、组织科、党员教育管理科、非公经济组织科和社会组织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新城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坚持全面从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适时举办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延安精神再教育专题培训班。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扶贫帮困等岗位挂职锻炼。围绕“一带一路”、国家中心城市、自由贸易区建设开展针对性培训。修订完善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对照西安铁军具体标准和二十条措施,制定我区具体实施办法。
2、坚持党管人才,引育追赶超越所需高层次人才。探索人才流动新模式,鼓励用人单位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全区献智献策。
3、坚持统筹推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制定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政治导向、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党风廉政、目标任务”五项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铸魂”工程。
4、坚持巩固提升,夯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深化“1+3+N”党建工作模式,开展特色网格党建,引导党的建设向楼栋院落下沉。推广街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图和社区社情企情动态全图,每季度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指数”考核点评。加大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鼓励街道党工委组织基层党务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5、坚持示范引领,打造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新亮点。以“双建双促”活动为抓手,健全完善以区级、基层党建指导站和党建指导员为主体的三级党建指导体系。在益田假日世界等商务楼宇,全面推进以“红色堡垒、众创空间”为主题的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为党建引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组织部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部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8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是:《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3〕60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发〔2018〕6号)。
八、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32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8年较上年增加94.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提标。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32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2.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较上年增加94.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提标。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94.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提标;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2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2.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94.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提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2.87万元,较上年增加94.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提标。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8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201)277.77万元,比上年增加94.1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提标。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202)45.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8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1)172.76万元,较上年增加34.2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提标;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6.91万元,较上年增加14.62万元,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83.21万元,较上年增加45.27万元,原因是目标奖增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较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合计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万元(详见附表9)。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族补助等。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遗属补助、奖励金等。
2、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