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分析全区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投融资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投融资工作;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三)负责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协助对区创业投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
(一)、加大招商引企力度,引入更多金融企业,丰富小镇金融业态。一是借力市场资源抓招商。以《支持西安民间金融街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招商扶持政策基础,利用现有市场资源优势,不断吸引各类金融公司入驻。二是坚持主动登门抓招商。以国内知名互联网金融公司、较大民间金融机构为主,建立招商名册,精准锁定目标,主动出击,积极推进,使招商更有针对性。三是成立行业协会抓招商。引导建成西安民间金融街商会,充分发挥商会职能,增进民间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吸引企业入驻。四是不断提升服务抓招商。持续提升街区的管理服务水平,协调沟通有关职能部门,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入驻街区。五是扩大品牌影响力抓招商。持续加强西安民间金融街品牌宣传,利用各种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以金融街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助力招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完善金融产业链条
加大与省、市金融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为金融小镇引入资产交易中心、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再贷款公司等金融业态争取政策支持,使金融小镇成为全省金融创新发展的试验区、改革区,不断丰富小镇金融业态,完善金融产业链条,提升小镇金融发展水平。
(三)拓展金融小镇规模
继续完善金融小镇各项建设配套设施:设立小镇会客厅(0.2万平米),全方位展示小镇建设风貌;构建金融大厦(1.5万平米),为后续入驻的金融企业提供充足的空间支持;完成西安民间金融小镇景观改造提升。
(四)维护金融生态稳定,提升行业运行质量
坚持预防在先、防控结合,全力维护金融生态稳定,提升金融行业运行质量,努力打造金融生态优秀环境。做好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测监管工作。密切关注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行情况,继续聘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小贷公司开展审计,强化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督促整改,同时加强指导,鼓励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创新业务,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和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市金融办统一部署,发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组织开展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投资者教育活动,引导正确投资理念,全力打造我区安全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系统作用。利用非现场监管系统,不断提高日常监管工作效率,实现动态、实时监控,确保金融风险可防可控,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同时,依托非现场监管系统发布“西安民间金融指数”,为监测全市民间金融业融资借贷利率水平起到风向标作用。
(五)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壮大资本市场
一是挖掘潜力,完善市场资源储备。加强与辖区优质企业的对接,提高企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重视,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挂牌上市意向、为企业做好服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充分挖掘资源,建立起企业融资需求库和企业上市挂牌后备库,夯实资本市场工作的基础。
三、基本情况
1.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含西安市新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一个 ,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本单位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金融管理科、民间金融街管理科。
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
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地方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推进担保公司等机构发展的政策及措施;负责与中央驻省、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联系和协调。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统计和审计工作;负责政府信用贷款项目资金的核算和监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相关债务清偿;负责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和汇总上报;参与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监督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执行。
(三)金融管理科
拟订全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助处理全区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做好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工作,协助做好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负责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的前期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及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金融街管理科
做好民间金融街产业的发展规划,拟订功能区发展战略,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为入驻企业做好产业引导、产业扶持等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联系驻街各家企业、机构,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策划各类活动,做好宣传推介工作;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发展,监测和分析驻街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驻街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报表、业务资料的收集、审核、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截止2017年底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行政人员 5人,事业人员8人。

图1:西安市新城区金融办部门人员情况柱状图
项 目 | 数 量 | 金 额 |
固定资产 | 460961元 | |
一、通用设备 | 379920元 | |
其中:车辆 | 1 | 191800元 |
二、其他固定资产 | 81041元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总资产为460961元,国有资产460961元,占总资产的100%。
3、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西安市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并根据我办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四、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170.67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105.82万元,预算增加64.85万元,主要原因是:
1、2016年10月招录的2名大学生和2017年新调入工作人员1人没有纳入2017年预算,因此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170.67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105.82万元,预算增加64.85万元,主要是增加3名工作人员工资和事业8名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奖金及办公经费等。
(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67万元, 较上年增加38% ,增加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和8名事业人员的目标考核奖励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工资和8名事业人员2018年目标考核奖纳入部门预算及人员办公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01.01万元,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82.17,增加18.84万元,同比增长18.65%,主要是新增人员工资。
(2)、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9.15万元,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7.54,增加1.61万元,同比增长8.4%,主要是新增人员增加了办公经费等。
(3)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51万元,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增加44.4万元,同比增长87.9%,8名事业人员2018年目标考核奖纳入部门预算。
(四)、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较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2018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没有安排。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资金6万元,其中金融街招商宣传3次,广告服务费3万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1次,活动费用3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105.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1.58万元、差旅费0.6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170.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35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2018年比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6年10月招录的2名大学生和2017年新调入工作人员1人都没有纳入2017年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收支总表
2、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收入总表
3、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支出总表
4、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6、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18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
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78]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