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站前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8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在新城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一升一降”专项活动为抓手,突出反恐维稳、平安建设、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四个重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头脑、推动公安工作,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站前公安工作新局面。

一是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开创新时代站前公安工作新局面。

二是以提升反恐维稳能力为核心,全力确保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西安建设。

四是以人民满意为追求,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1个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供给关系,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为一级会计核算单位,现有科级单位9个,其中机关科室4个,分别是政秘科、指挥中心、法制科、警务保障科;业务科队3个,分别是交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2个,分别是东广场派出所、西广场派出所。2018年编制116人,截止2017年年末在职人员14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我局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01万元。

  2018年我局将继续推进“大部门、大警种”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深化“户籍新政”,推动完成年度人口增长工作任务,确保全国政策最优,充分释放人口红利;继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效能革命,出台市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制度清单》,改善交警、户政等办事窗口和互联网平台服务体验,实现“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办事总数的90%;统筹行政效能投诉渠道,建立整改反馈机制,确保群众满意。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较2017年部门预算减少211.87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50.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0.9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即为预算总体收入情况,故我局2018年较2017年部门预算减少211.87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50.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0.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即为财政拨款收入情况,故2018年较2017年预算减少211.87万元,减少6.7%。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我局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295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74万元,项目支出583.01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类级科目公共安全支出295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74万元,项目支出583.01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我局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295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74万元,项目支出583.01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类级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41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45万元,项目支出156.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76万元,项目支出32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3万元。资本性支出10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8万元。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较2017年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更新老旧待报废执法执勤车辆3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48万元,2017年我局无更新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8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降幅达22.2%,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我局以前年度购置了燃气车和油电混合动力车共计8台,车辆燃油费大幅下降,二是我局新车比例较高,车辆维修费降幅较大,三是车辆管理更细更严,以上原因导致我局2018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大幅减少。

  (七)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03.43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5.99万元,电费110万元,邮电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50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584.67万元,工会经费8.42万元,福利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4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函〔2017〕1900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规定,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推进综合预算、确保真实合法。坚持科学规范、便于信息公开的原则,并结合我局实际,经过合理测算,科学编制,严格审批申报,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2、涉密资金的处理。

  依据《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及公安部、国家保密局下发的《公安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公通字〔2008〕33号)附件27款和公安部《关于确认公安机关部分财政科目支出涉密属性的复函》(公装财〔2011〕599号)之规定,隐蔽工作单位名称、编制、人员、联系方式、任务、经费情况和器材的掩护措施及有关财政科目,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根据新城区财政局新财发〔2018〕6号文件要求,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
       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

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