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章和纪律检查等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区属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4、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5、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等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纪检监察铁军,为幸福新城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三)部门概况: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含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本级一个,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1、人员情况
本部门属于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9人,事业编制人员6人。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3人,事业编制人员4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其中2辆因公车改革已经移交区财政局,手续暂未办妥。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区纪委固定资产总额2,715,127.90元。
三、经费管理方式
区纪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独立核算行政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管理质量,按照财政局要求,本部门需对预算项目支出30%做绩效自评工作。
五、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18〕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18〕50号)和《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规定,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推进综合预算、确保真实合法。坚持科学规范、便于信息公开的原则,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六、2018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 88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86.66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增加25.87%,项目支出预算96.9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增加10.53%。原因是机构改革,由检察院转隶18人至区监委,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随之增加。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8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86.66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增加25.87%,项目支出预算96.9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增加10.53%。原因是机构改革,由检察院转隶18人至区监委,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随之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为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由于目前在用公务用车为3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7.5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
6、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2.6万元,均为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7、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七、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根据新城区财政局新财发〔2018〕6号文件要求,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
1、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
2、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
3、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
4、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5、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
6、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7、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
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9、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见附表)
10、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11、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
12、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