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

2、加强对全区党的建设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情况和建议;

3、按照区委要求,在区委重大决策出台前,负责组织有关方面进行研讨、论证,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4、负责组织指导各局、街道有关部门开展政策研究,对研究的成果资料征集、整理和交流;

5、负责完成市委政策研究室交办的专题调研和其它业务工作;

6、负责审查编发内刊《调查与研究》,组织好优秀调研报告的评选、推荐工作。

7、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制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全年改革任务(一季度:加强同市委改革办对接,学习研究省市2018年度工作要点和全年重点改革任务,指导各专项小组同市级对口部门联系,了解需承接的改革任务;二季度:制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度工作要点并印发全区,及时建立改革台账;三季度:对改革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四季度:形成全年改革工作总结)。

2、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察调研,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二季度:针对改革任务的安排分解情况开展一轮全面督察调研;四季度:对全区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开展一轮全面督察调研)。

3、对部门街道改革工作进行考核(二季度、三季度:在对全区改革任务全面督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日常考核打分;四季度: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情况、改革任务推进成效对全区部门街道改革工作进行总体打分)。

4、编发《新城改革动态》12期(每季度编发《新城改革动态》三期)。

5、做好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务组织(每季度组织召开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至少2次)。

6、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2项专题调研(一季度:结合区情及重点工作进度确定调研课题;二季度:开展1项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三季度:开展1项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7、完成2018年度调研成果汇编(定期与各单位沟通协调,跟踪调研成果完成情况,年底将各单位调研成果汇编印发各单位,以供参考借鉴)。

8、编发《调查与研究》24期(每季度编发《调查与研究》6期)。

9、参与区委重要文稿起草(根据区委工作安排,积极参与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10、完成市、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市、区委的工作安排,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政策研究室为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组成部门,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无机关编制公务用车。年末单位机构编制数为1个,实有数为1个,行政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3人。2017年末资产总额13.82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3〕60号)文件编制的。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2、部门收支整体情况及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6.10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34.10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为2万元。2017年度总收入为33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30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为3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9.39%,计3.1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由我室发放离休干部工资及在编在岗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及奖励金开支增加。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我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6.10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34.10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为2万元。

2018年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2018年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为基本支出3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1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6、“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收支。

7、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包括办公经费0.7万元、福利费0.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工会经费0.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万元。

8、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政策研究室政府采购预算共1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共计1万元。

9、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今年,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管理质量,按照财政局要求,我室已对部门预算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根据新城区财政局新财发〔2018〕6号文件要求,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见附表):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27)新城区政策政研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