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政府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2、负责区政府日常政务和文书处理工作。

3、负责起草、修改、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和文稿,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街道办事处的文秘工作。

4、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授权,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街道办的工作。

5、负责区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以及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

6、负责区机关电子政务和网络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区政府召开的由办公室承办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安排、接待和组织工作。

8、负责政府重要工作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转达和督查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和接待工作的有关决定,做好外事和接待工作。

10、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工作。

11、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

12、负责区政府机要通讯和保密工作。

13、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4、搞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办公室日常工作提供服务。

15、承办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为部门本级决算。内设4科3室:行政科、综合科、秘书科、机要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信息化管理中心和区外事接待办公室为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 29 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9人、区政府领导和工勤人员不在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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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已经全部完成。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上年收入1192.47万元,本年收入1154.97万元,比上年减少37.5万,减少比例3.14%。今年收入减少因政务热线完成投资,本年只承担运行费用。上年支出1162.8万元,本年支出1156.75万元,比上年减少6.05万元,减少比例0.5%。减少支出原因同上。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上年收入1192.47万元,本年收入1154.97万元,比上年减少37.5万,减少比例3.14%。今年收入减少因政务热线完成投资,本年只承担运行费用。上年支出1162.8万元,本年支出1156.75万元,比上年减少6.05万元,减少比例0.5%。减少支出原因同上。

2.2017年总支出115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8.56万元、行政运行604.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4.3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5.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95万元。

3.基本支出共60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1.65万元、公用经费10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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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12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12 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减少公车使用。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1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8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54万元,比上年增加13.17万元。

办公费22万元,邮电费13.35,差旅费4.5万元,劳务费21.86万元,工会经费0.1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95万元,其他交通费29.7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扶贫支出9.5万元,其中基层单位8.2万元,我单位扶贫支出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