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档案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2、对全区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定本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事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对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组织并指导全区开展档案宣传、档案教育及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并指导区档案学会开展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负责区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征集、收集、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编研材料和检索工具的进馆工作。

6、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7、负责档案史料的编、公布、开放工作。

8、负责年鉴、去职编纂工作,承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社会宣传教育,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10、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部门内设综合管理科、业务指导科和地方志工作科。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新城区档案局的单位性质是参公事业单位,截至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9 人;实有人员 10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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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各项目标任务共11项,其中量化目标6项,定性目标5项。截止2017年底都已全部完成。同时,荣获“2017年度全省档案工作优秀区县”和“2017年度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全市“2017年度档案宣传通讯工作先进集体”及新城区“区级文明单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额192.51万元,比上年总收入数185.29万元增加7.22万元,增长3.90%;支出总额194.34万元,比上年总支出数183.45万元增加10.89万元,增长5.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目标考评奖大幅增加。

2.本年度收入收入总额19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2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3.64%,其他收入12.2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36%。

3.本年支出总额19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3.08%,项目支出52.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6.92%。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80.2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总数145.78万元增加34.49万元,增长23.66%,支出总数180.2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45.78万元增加34.49万元,增长23.66%,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目标考评奖大幅增长。

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2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8%,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3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22%。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公用经费支出1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具体包括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与运行维护均为0,与上年相同。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1个专项业务地方志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良,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6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3万元减少2.37万元,减少了14.08%。其中公用经费支出5.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9%,具体包括办公费2.80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57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劳务费0.17万元,差旅费1.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9万元;人员公车补贴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辆;购置单价 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

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档案局2017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