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物价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价格监测、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
3、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适度监控。
4、负责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6、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评估、认证、成本监审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
西安市新城区物价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基层预算单位;内设4个科室,其中,行政编制科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价格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事业编制科室1个,是价格认证中心。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底,本部门行政编制27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享受遗属困难补助3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完成价格监测任务。
积极开展涉及粮、油、副食品等109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工作,每周、每月及时上报各类监测数据及分析,并做好监测分析、价格走势和行情判断,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提供服务。全年共采价9086价次,同时上报了12篇监测分析报告,上报率均达到100%。开展区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调查工作。根据省、市物价局要求,为并结合我区劳动力特点,认真组织调研选点,全年共采价12次,上报率100%。
2、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
严格按照省、市局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的要求,在4-5月期间向全区发放《行政事业收费调查表》200余份,收回有效调研表200份并进行汇总整理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国家动态监管系统,统计汇总上报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及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抄送。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共办理了99家民办教育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抄送工作。机动车停车场这几年来一直投诉较多,结合此情况,严把机动车停车场按照标准审核关。全年共完成了10家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抄送工作。
3、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我局认真开展了教育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旅游市场价格等专项检查,积极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4、完善举报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在价格举报工作中,完善了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价格举报投诉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了认真受理,耐心解释,严肃查处,及时反馈,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全年共受理咨询、举报投诉691件,其中12358举报电话受理228件,接听电话受理356件,96100政务热线受理55件,舆情受理52件,接待来访70余人次,按期办结率100%,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获得群众好评。
5、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我局自3月份召开整治工作大会后,重点开展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的“五个秩序”的整治。共出动人员763次,巡查商家4605家,发放价格宣传单421份,查处和纠正366家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店和超市,发放和粘贴价格温馨提示540家。
6、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17年我局认证中心办理涉案物品价格认定317件,标的额为137.64万元;案件的办结率达100%;完成民办小学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1件,顺利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省局在我区试点“价格认定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市局案卷交流、检查为契机,健全我中心的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修改完善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流程,强化监督机制,促进规章制度在价格认定工作的各环节的贯彻落实。
7、严格落实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做好信访工作。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0.37万元;本年收入289.60万元,比2016年收入273.63万元增加15.9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收入等;本年支出290.49万元,比2016年支出273.19万元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支出等;年末结转和结余9.48万元。
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1、财政拨款收入 | 287.60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90.49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87.60 | 2、外交支出 | 0.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3、国防支出 | 0.0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4、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2、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5、教育支出 | 0.00 |
3、事业收入 | 0.00 | 6、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其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 | 0.00 |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4、经营收入 | 0.00 |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6、其他收入 | 2.00 | 10、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11、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
12、农林水支出 | 0.00 | ||
13、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16、金融支出 | 0.00 | ||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19、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
20、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21、其他支出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89.60 | 本年支出合计 | 290.4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0.37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9.48 |
收入总计 | 299.97 | 支出总计 | 299.9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总收入289.60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为278.60元,占总收入的96.2%;项目支出拨款收入为9万元,占总收入的3.1%;其他收入2万元, 占总收入的0.7%。
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289.60 | 287.60 | 2.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9.60 | 287.60 | 2.00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289.60 | 287.60 | 2.00 |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278.60 | 278.60 | 0.00 | |
2010408 | 物价管理 | 11.00 | 9.00 | 2.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总支出290.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2.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1.45万元。基本支出为278.60万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11.89万元,占总支出的4%。
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290.49 | 278.60 | 11.8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90.49 | 278.60 | 11.89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290.49 | 278.60 | 11.89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278.60 | 278.60 | 0.00 |
2010408 | 物价管理 | 11.89 | 0.00 | 11.89 |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87.60万元,比2016年266.03万元增加21.5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收入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87.60万元,比2016年266.03万元增加21.5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支出等。
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87.60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7.60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2、外交支出 | 0.0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0.00 | 3、国防支出 | 0.00 |
4、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
5、教育支出 | 0.00 | ||
6、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
10、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11、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
12、农林水支出 | 0.00 | ||
13、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16、金融支出 | 0.00 | ||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87.60 | 本年支出合计 | 287.6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收入总计 | 287.60 | 支出总计 | 287.6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6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78.6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物价管理支出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287.60 | 278.60 | 243.32 | 35.28 | 9.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7.60 | 278.60 | 243.32 | 35.28 | 9.00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287.60 | 278.60 | 243.32 | 35.28 | 9.00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278.60 | 278.60 | 243.32 | 35.28 | 0.00 |
2010408 | 物价管理 | 9.00 | 0.00 | 0.00 | 0.00 | 9.00 |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6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243.3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35.2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278.60 | 243.32 | 35.2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71.24 | 171.24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85.64 | 85.64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78.53 | 78.53 | 0.00 |
30103 | 奖金 | 7.07 | 7.07 | 0.0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28 | 0.00 | 35.28 |
30201 | 办公费 | 8.83 | 0.00 | 8.83 |
30202 | 印刷费 | 0.19 | 0.00 | 0.19 |
30203 | 咨询费 | 0.80 | 0.00 | 0.80 |
30206 | 电费 | 0.08 | 0.00 | 0.08 |
30207 | 邮电费 | 0.76 | 0.00 | 0.76 |
30211 | 差旅费 | 5.83 | 0.00 | 5.83 |
30216 | 培训费 | 0.05 | 0.00 | 0.05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35 | 0.00 | 0.35 |
30228 | 工会经费 | 0.20 | 0.00 | 0.20 |
30229 | 福利费 | 0.82 | 0.00 | 0.81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7.37 | 0.00 | 17.37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2.07 | 72.07 | 0.00 |
30305 | 生活补助 | 1.26 | 1.26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70.81 | 70.81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决算表
项目 | 行次 | 采购决算数 | ||
总计 | 财政性资金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1 | 2 | 3 | |
合 计 | 1 | 1.45 | 1.45 | 0.00 |
货物 | 2 | 1.45 | 1.45 | 0.00 |
工程 | 3 | 0.00 | 0.00 | 0.00 |
服务 | 4 | 0.00 | 0.00 | 0.00 |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有出国任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外事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5万元,比上年决算0.44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批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学习、检查、交流等费用支出。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0.35 | 0.00 | 0.35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 ||||||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对2个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8万元,比2016年30.55万元减少4.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节能降耗,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8万元。其中:办公费8.83万元,印刷费0.19万元、咨询费0.8万元、电费0.08万元、邮电费0.76万元、差旅费5.83万元、培训费0.05万元、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0.2万元、福利费0.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37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91.1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21.77万元;交通运输工具有汽车3辆,价值45.33万元(现已拍卖完,财政最终手续没有办完,因此还在资产账目上),办公家具等,价值24.0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新城区物价局
2018年10月9日
附: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