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和体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及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牵头实施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4、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5、指导区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6、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体育公共设施布局,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全区社区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竞赛计划。
8、制定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新城区文化体育局)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新城区文化馆)决算。
西安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局内设科室3个,为办公室、文化科、体育科。下属事业单位3个,为新城区文化馆、新城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非独立核算)、新城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非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行政13人。事业23人。临时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人员情况统计图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抓好市考指标任务
1、“公共文化服务”市考指标。今年为2个街道和21个社区配备了文化活动设备,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工作力度,完成了街道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20%的市考指标任务。积极推进区文化馆、图书馆“两馆”建设,向区编委会申请成立区图书馆及其人员编制,并对接幸福林带管委会掌握 “两馆”建设进展情况。
2、“扫黄打非”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先后制定了“护苗 2017”、“固边 2017”、“净网2017”、“清源2017”等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参加西安市2016年“扫黄打非”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参加了国家扫黄办对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检查和区县之间的交叉检查;扎实做好“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我区“扫黄打非” 基层工作站(街办、社区两级)覆盖率达到100%,全区9个街办、区城管办、101个社区信息员情况全部录入系统;全年处理“扫黄打非”案件5起。
(二)丰富群众生活,抓好文化惠民工作
1、做实叫响“新城民乐汇”文化品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共组织开展全区迎新春文化活动144场,红五月音乐会专场演出19场,“社区艺术节夏日广场文化活动展示展演”活动166场,“欢乐百姓•舞动新城——喜迎党的十九大广场舞大赛活动”4场。完成省市千场戏剧惠民演出活动109场。
2、以“新城民乐汇•文化讲堂进社区”为主题,举办声乐、广场舞、瑜伽等各类文艺课堂培训辅导活动151次,参加培训人数4736人次。全年区文化馆免费开放236次,参加活动人数8377人次。
3、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升工作影响力。
9月19日,协助湖南卫视在我区永兴坊拍摄综艺节目《我们来了》。11月6日,在永兴坊承办中央民族乐团“深入基层,扎根人民”慰问演出,近30名青年艺术家为现场近300名群众奉上了一场高水平的视听盛宴。
4、积极开展文化扶贫工作,在蓝田县普化镇贺坡村、邵家寨村举办两场“秦声飞扬在新城•秦人秦声唱诵党的十九大,脱贫攻坚你我同行”慰问演出。
(三)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工作
1、开展了省级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市级第四批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
2、做好非遗项目的保护管理工作,为西安永兴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颁发“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牌匾、为古法斫琴传承人程刚颁发“陕西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证书、为新城区陈氏太极拳传习基地颁发了“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牌匾、为新城区秦腔板胡制作工艺传承人王亲民颁发“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秦腔板胡制作工艺”牌匾。
3、开展非遗传承走进校园活动,组织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 “万福送万家”义写春联进社区活动”及“解放路‘非遗文化’嘉年华”等各种活动。
4、举办了“喜迎党的十九大• 文化助力追赶超越”新城区机关干部百幅书法作品展暨非遗进机关展示展演活动。
(四)加强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了节日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检查。春节、五一、国庆期间对全区歌舞娱乐等经营场所的规范经营及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努力做到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力争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开展了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文化市场安全防范意识,对辖区内歌舞娱乐、网吧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整治,严查接纳未成年人、超员超时经营行为。加强对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整改,确保两会期间文化经营场所不出问题。
3、开展了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按照《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综办发〔2017〕8号)要求,结合我区出版物市场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的书店、音像店、印刷厂、报刊亭的销售商品进行了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西安书林、和信市场等出版物集中销售场所,以及新城广场、火车站广场、长乐路、东五路、西五路、解放路等繁华街区和交通枢纽、电脑城、报刊亭、集(夜)市等重点部位,坚决取缔无证游商地摊等。在此次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20车次,检查网吧41家,游艺娱乐场所17家,书店22家,音像制品店1家,报刊亭11个,印刷厂6家。查处违规经营网吧3家,涉嫌销售盗版书籍的书店1家,清理无证书摊两家。
4、开展了以大众舞厅为重点的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30日,对以大众舞厅为重点的全区娱乐场所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社会不良丑恶现象在我区娱乐场所滋生蔓延,全力保障娱乐环境的风清气正,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服务。共检查娱乐场所40余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娱乐场所7家。
5、开展了以暑期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监管工作。加强网吧经营活动监管工作,以暑期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开展了多次网吧行业集中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网吧市场的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了有无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网吧有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信息等情况,同时对网吧消防安全预案、消防设施是否合格、消防通道畅通与否进行了检查,指导网吧业主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营业环境。
6、开展了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区扫黄打非办相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大专院校内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对校园文化市场进行集中排查,重点检查证照上墙、书店进货凭证、印刷及打字复印经营户印刷品是否合法合规等,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清理整治。并要求打字复印单位来我局进行备案。
7、开展了新兴文化市场行业检查工作。今年以来,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与一些文化娱乐新业态在我区迅速增长,我局积极开展对这些文化市场新业态的监管和规范工作,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对擅自从事经营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检查。二是开展了辖区迷你歌咏亭核查工作。
8、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提高文化市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市文广新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辖区划为城东、城内、城北三大块,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向辖区文化经营单位下发通知,宣传网格化监管重要意义。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力度,推进日常监管精细化,对网格内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定期巡查、双随机抽查,节假日前后重点查,确保了文化市场监管成效。
9、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与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区级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影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0、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工作。
(1)证照办理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我区通过年检经营单位共80户;新办经营单位27户;申请注销单位1户。
(2)“行政效能革命”扎实推进。我局积极落实“行政效能革命”,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截至目前共向社会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3批共22项,涵盖了我局主要行政审批项目,确保大部分审批事项群众最多跑一次,同时探索推进“倒上门”服务,为办事群众当好“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
(3)简政放权工作不断深入。我局开展了文化行业法律法规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共整理权责363项,从许可、监管、服务、执法、处罚等环节共分为六大类,把权利和职责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对权利的运行和职责任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在阳光下运作。
(五)组织群众体育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1、组织春节体育大拜年活动34场。
2、做好全民健身路径器材维护和管理工作,对我区室外健身器材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
3、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加大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全区安装、更换全民健身路径15套,室内健身房一个。
4、开展全民健身和送体育进社区活动。认真组织“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依托社区,开展广场舞、趣味运动会、乒乓球等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健身、科学锻炼进社区、进基层,推动体育设施的有效使用和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形成群体活动新品牌、新载体。组织举办了2017年新城区社区趣味运动会。
5、加强科学技术指导服务。注重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举办了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对全区9个街办120 人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了健身气功展示活动;完成了3000人次体质监测工作。
6、组队参加西安市第十六届运动会。我区代表团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金牌总数第二名并获突出贡献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开幕式入场式精神风貌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等全部奖项。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17年本部门收入总计766.38万元,较2016年的579.58万元,增加 186.8 万元,增长32.23%,增长原因是实体书店扶持资金专项投入加大;增加参加西安市第16届运动会专项资金。2017年本部门支出共计766.38万元,较2016年的579.58万元,增加186.8万元,增长32.23%,增长原因是政府对实体书店扶持力度加大;参加西安市第16届运动会。
2、本年度收入构成:2017年度总收入为766.38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为491.83元,占总收入的64%;项目支出拨款收入为274.55元,占总收入的36%;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本部门支出总计76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83万元,项目支出274.55万元。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3.45万元,较2016年的562.15万元,增加 161.3万元,增长28.69%,增长原因是实体书店扶持资金专项投入加大;增加参加西安市第16届运动会专项资金。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23.45万元,较2016年的562.15万元,增加161.3万元,增长28.69%,增长原因是政府对实体书店扶持力度加大;参加西安市第16届运动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出共计723.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58.42万元、文化活动2.00万元、 群众文化78.53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22.86万元、文化市场管理3.00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56.11万元、 体育竞赛35.00万元、 体育训练4.15万元、 群众体育54.88万元、其他体育支出8.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出共计49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7.42万元、公用经费84.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42.94万元,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42.94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 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2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0.0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05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 1批次,3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对本部门业务指导。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2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已开展绩效自评工作。2017年本部门对
1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新城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参加西安市第16届运动会”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及体彩公益金,当年拨款80.94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84.4万元,包括办公费10.19万元、印刷费2.3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电费3.50万元、水费0.20万元、邮电费0.57万元、物业管理费2.86万元、差旅费3.89万元、维修费1.47万元、租赁费0.96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费0.05万元、劳务费18.37万元、委托业务费10.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2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43万元、工会经费1.17万元、较2016年减少11.09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扶贫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资产总额为104.59万元。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西安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支出决算表1-9(见附表)
2018年10月1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