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上级部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提供依据,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未经登记而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3、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区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4、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区基层政权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负责全区老龄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7、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鉴定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承担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0、 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
13、负责辖区内民政综合执法,全权处理违犯民政各项业务法规的事件。
14、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2017年度主要任务:
1、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机制。
2、深化“美居行动”和“救急难”工作。
3、创新救助模式,实施“美心行动”。
4、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5、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6、做好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
7、全面推进“四社联动”工作。
8、培育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
9、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
10、不断完善社区建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工作机制。
11、做好城市治理居民院落“院长制”牵头组织工作。
12、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13、办好区老年服务中心,让老年人享受更多优质服务。
14、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
15、探索实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途径。
16、持续做好为老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生活服务需求。
17、探索“系统﹢服务﹢老人﹢终端”智慧养老服务模式。
18、继续抓好军地共建工作。
19、严格及时落实优抚政策。
20、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及教育培训工作。
21、做好军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22、稳步推进福利彩票事业。
23、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24、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25、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6、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7、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28、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29、加强民政资金监管。
30、注重民政宣传工作。
31、切实做好综合性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为行政单位,内设5个行政科室,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科室,6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区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人员 编制56 人,其中行政编制14 人,全额事业编制2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15人,全额事业10人,自收自支事业12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2496.2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00.9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18928.37万元,增加3.02%,原因是人员支出加大;高领保健金发放人数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07.71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福利彩票基金。较去年减少523.52万元,减少16.72%,原因主要是2017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减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5)其他收入190.74万元,主要是财政专户核拨上级专款。较去年减少953.05万元,下降83.32%,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以外收入及支出。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7)年初结转和结余196.9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2496.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1.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万元。较去年增加34.94万元,增加6.63%,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2)项目支出21901.5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包括拥军优属15万元、老龄事务5.70万元、民间组织管理4.81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79.77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880.1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3.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0.09万元、死亡抚恤935.26万元、伤残抚恤1160.49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70.95万元、义务兵优待829.83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4.6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72.09万元、退役士兵安置353.37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537.5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6.4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5.14万元、儿童福利10.14万元、老年福利5100.66万元、殡葬15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0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88.22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997.22万元、临时救助12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2.54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4.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70.4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7.16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37.68万元、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6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50.53万元。较去年减少1092.19万元,减少4.75%,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33.33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0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27万元,项目支出19164.43万元,较去年增加406.70万元,增加2.13%。原因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高龄保健金发放人数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3.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7.97万元、、拥军优属15万元、老龄事务5.70万元、民间组织管理4.81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79.77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880.1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1.3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0.09万元、死亡抚恤935.26万元、伤残抚恤1160.49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70.95万元、义务兵优待829.83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4.6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72.09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79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537.5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6.4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5.14万元、儿童福利10.14万元、老年福利5100.66万元、殡葬15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0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88.22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997.22万元、临时救助12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2.54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3.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5万元。较上年增加641.11万元,增加3.43%,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高龄保健金发放人数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41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12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9.41万元。较上年减少234.40万元,减少61.39%,下降原因为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发放金额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76万元,公用经费22.5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44.89万元,增加15.40%,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94万元,下降61.04%。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加)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万元,减少0.94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61.04%,减少原因主要是车辆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增加0万元,增加0%,累计接待0批次、0人。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26.10万元,主要包括赴各省市培训学习和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费。较去年增加2.38万元,增加10.03%,增加原因主要是退役士兵培训人数增加。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7.71万元,(其中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收入526.8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收入2,08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7.39万元(其中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526.8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50.53万元)。收支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投入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2万元,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比上年减少14.91万元,降低39.83%,减少原因主要是压缩机关开支。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70.06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 67.73 万元、工程类支出 98.22 万元、服务类支出 204.11 万元。
比上年减少88.98万元,降低19.38%,原因为严格控制资产购置。
九、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 本单位公务用车共有3 辆(实际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车辆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手续未交接完毕),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辆;购置单价 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对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我区印发的《西安市新城区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所有的预算项目编制预算绩效目标表,对重点项目开展绩评价。2017年对9个专项业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 6742.0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4.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7.6053万元。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套表包含九张报表)
表一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二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三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四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九 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政府采购决算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