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火车站地区日常管理、综合管理执法和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按照交通、卫计、食药监、物价、文化、旅游等部门委托的职能,在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内开展综合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四)组织火车站地区工商、质监、烟草、环保和城管等部门派驻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在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内开展综合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维护火车站地区经营秩序。
(五)按照市市政部门委托权限,负责对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内的市政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六)按照市交通部门委托权限,负责对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内的出租汽车营运进行管理,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
(七)负责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整治和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八)完善火车站地区服务功能,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九)负责火车站地区联勤指挥中心的维护、运行,定期召开联席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协调火车站地区的重大事项。
(十)在春运及其他运输高峰期,组织协调铁路、公安及相关部门维护广场秩序,及时疏散滞留旅客,为旅客提供生活保障服务。对火车站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报告市、区政府。
(十一)组织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内单位、门店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十二)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
(十三)按照《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对市、区有关部门在火车站地区的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区政府报告。
(十四)组织辖区单位、门店开展城市治理、爱国卫生(四城联创)等工作,抓行业诚信建设,塑造窗口良好形象。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一级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本门本级决算,不含基层预算单位,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市政设施管理科、旅客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联勤指挥中心、环卫所。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8人,其中事业编制68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25人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2017年春运、暑运、法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保障工作:以“三创一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站区治理水平,做好春运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强化治安管控,协调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处置力度,以置留、处罚、拘留为主,批评教育为辅,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二是强化地区经营秩序管控能力,做好网格化包片巡查工作,协调工商、卫计、食药监、物价、旅游、烟草、质监部门做好检查。三是设置“品质西安爱心服务岗”, 细化完善服务措施。四是收集旅客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联席会商工作:一是完善火车站地区联席会商工作制度。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商会议,研判、分析重点难点工作。三是常态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四是夯实预警、协查、督办流程,督导调动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共同开展“五个秩序”综合整治。
3、完成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改革任务,理顺体制机制,巩固治理成效。按照市政府《西安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改革工作方案》和我区《关于贯彻落实“西安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改革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中的工作计划及时限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和协调推进各部门任务完成。
4、加强综合执法职能,坚持24小时巡查管理,24小时清扫保洁,24小时接待、救助。
5、组织地区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地区单位门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6、社会和谐:按照区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新城区政法工作要点》、《2017年新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7年新城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要求,制定综治、维稳工作计划,建立群防群治工作制度,强化站区综治、维稳工作。
7、保密工作:按照区委保密局工作安排,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开展单位保密工作排查,整理归档全年保密工作资料,做好全区保密工作考核。
8、城市治理工作:按照《新城区2017年城市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新城区迎接全运会当好东道主城乡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考核办法》、“烟头革命”、“厕所革命”、“路长制”、“所长制”等工作要求,一是深入开展“路长制”,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实行“路长制”工作情况日通报制度。二是持续开展“烟头不落地,广场更美丽”活动。三是定期开展“大擦洗”活动,动员辖区商户共同推动市容环境提升。四是按照新城区2017年城市治理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9、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接待,大力推动解决信访问题,有效控制进京非访问题的发生。
10、食品安全:按照《西安市新城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11、环保工作:按照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要求,我委在辖区加大力度开展铁腕治霾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对禁止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对辖区餐饮燃煤进行集中治理,全面推行清洁燃料的使用。
12、安全生产:由专人负责对辖区的“水、电、气、暖”、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全年共检查306家企业单位及商户,查处隐患171处,其中现场整改91处,限期整改80处,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13、缓堵保畅:按照《新城区2017年度缓堵保畅任务分解表》要求,扎实做好缓堵保畅相关工作。
14、爱卫工作:协调组织各单位做好爱卫宣传、病媒防治、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
15、丰富便民服务措施,组建“小红帽志愿者队伍”, 动员火车站、汽车站、解放饭店、陇海酒店等驻地企事业单位,推出“为农民工送姜汤”、“温暖春运回家路”等公益活动,形成人人争当“五星级服务员”的氛围。
16、争取上级资金400万元。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额1496.87万元,2016年本部门收入总额971.51万元,2017年较2016年增长5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目标考评奖大幅增加,二是2017年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购买保安服务经费400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149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66万元,占总收入的9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1万元,占总收入的0.6%。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合计1496.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42万元,占总支出的53.2%,项目支出676.24万元,占总支出的4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4.21万元,占总支出的0.6%。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5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49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万元,较上年增长5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目标考评奖大幅增加,二是2017年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购买保安服务经费4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城管执法支出132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10.13万元、津贴补贴48.78万元、奖金1.64万元、伙食补助费5.37万元、绩效工资69.55万元;公用经费455.98万元,包括办公费31.63万元、印刷费1.05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21.74万元、邮电费3.27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培训费0.05万元、专用燃料费2.21万元、劳务费364.5万元、工会经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2万元、其他1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97万元,其中奖励金104.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24.21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24.21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 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0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6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1.6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城市治理力度,三辆巡逻车24小时在岗。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4 辆。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1 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保洁员工资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2.71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扶贫支出0.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表(套表包含九张报表)
表一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二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三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四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九 2017年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决算表
附件:
管委会决算公开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