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工商联是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区委和区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组织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参与我区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决策的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反映非公经济人士意愿和要求,参与制定有关法规政策;做好有关代表性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协助区政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推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加快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
4.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调解、仲裁;反映会员意愿要求,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5.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境)考察,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6.开展民间外交,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界经济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新城区工商业联合会,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设1个科室,为综合科。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10 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强会员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各类培训,鼓励会员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多次慰问孤寡老人等,在蓝田精准扶贫工作中,积极捐款7万余元,按照“两个健康”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与异地工商联的互动沟通,先后接待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工商联和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工商联,并与青田县工商联签订了友好工商联框架协议。完成了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换届工作。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总收入为692331.25元,2017年度总支出为692331.25元。2017年度总收入比2016年度总收入增加5.87万元,2017年度总支出比2016年度支出增加5.87万元。增加部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7年度总收入为692331.25元,其中行政运行拨款收入为580331.25元,占总收入的83.8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拨款收入为112000元,占总收入的16.18%。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度总支出为692331.25元;其中项目支出为112000元,占总支出的16.18%;基本支出为580331.25元,占总支出的83.82%。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92331.25元,财政拨款支出692331.25元,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度增加5.8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5.87万元。增加部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为6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3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数为6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7万元,公用经费6.47万元,项目经费11.2万元。(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0 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 2017 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 年本部门对0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6.47万元,其中办公费0.86万元,印刷费0.82万元,电费0.06万元,邮电费0.22万元,维修费0.2万元,劳务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4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年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 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