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老干部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城区、离休老干部及区级退休老干部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拟定我区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全面落实离休干部及区级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工作,为老干部晚年生活服务。组织老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工作,组织老干部继续为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作用。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活跃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负责易地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离休、区级退休老干部的丧葬工作。指导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业务和有关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区老干部的年报统计、信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新城区老年大学决算。

纳入本部门 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2个,包括:单位名称

1 西安市新城区老干部局 本级(机关)

2 新城区老年大学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3 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 5人,其中行政 4人、工勤 1人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18 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老干部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加强全区离休干部和区级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全力做好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各项任务。

区委老干部局先后被市委老干部局评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度收入398.63万元,比上年增长7.75万元,为丧抚金的增加。2017年底支出398.63万元,比上年增长7.75万元,为丧抚金的增加。

2.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398.63万元,为基本支出收入。

3.2017年度支出总额为398.63万元,一般公共性支出75.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15万元。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8.63万元,比上年增长7.75万元,为丧抚金的增加。2017年底支出398.63万元,比上年增长7.75万元,为丧抚金的增加。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63万元,为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3万元,公用经费1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1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4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02 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省开车。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 整体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98.63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为75.4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1.86万元,为人员的经费支出增加。具体如下: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43万元;办公费2.02万元;电费0.3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79万元;差旅费1.18万元;劳务费0.52万元;工会经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2辆已上缴财政局;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2017 年当年无购置车辆 ;无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新城区老干部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