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公务员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公务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工作。

3、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5、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6、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称改革的各项制度措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2、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共11个,具体如下:

1、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有10个行政科室,行政编制35人。

2、西安市新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

 3、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4、西安市新城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

5、西安市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

 6、西安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7、西安市新城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

8、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

 9、西安市新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6人。

10、西安市新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11、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底,本部门在职人员编制 122  人,其中行政编制 35 人、事业编制 87 人;实有在职人员75 人,其中行政 49 人、

事业 26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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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持续深化行政效能革命,以打造阳光人社、高效人社、法治人社和活力人社为抓手,强力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攻坚克难,全力破解就业难问题。一是创新请战工作机制。区人社局与区政府、局各科室与局机关、各人社所站与区人社局形成三级请战,明确目标任务,将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请缨,使各级单位愿意担责、主动尽责、敢于负责。二是推行挂图作战。绘制悬挂《新城区破解“就业难”攻坚作战图》,分析攻坚态势、标清作战目标、明确作战任务。通过月排名、季点评、半年总结和年终考核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三是扩大就业创业“十个一”系列活动影响。以区政府名义表彰20名“新城工匠”、10名“创业明星”,授牌6个创业孵化基地、10个创业示范街区,在全区掀起就业创业热潮。四是率先在全区开展职业素质测评。素质测评615人,对就业者提供参考意见,提高职业指导效果。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151场,组织2393家企业提供空岗信息17675个。

(二)创新方法,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一是首推“三方协议”。由社保中心和企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实现社会保险费用银行自动扣款,跨行征缴,减少企业奔波次数和票据数量。二是全市首家启用A++基金财务系统。企业缴费托收信息直接导入财务系统,减少中间环节,欠费、欠缴信息及时掌握,提高了社保经办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建立离退休人员指纹认证。全市率先建立离退休人员指纹认证系统,将6905名离退休人员的指纹信息采集入库,有效杜绝养老金“冒领”现象。

(三)因地制宜,强力推进人才新政举措。一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制定《新城区众创载体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六大行动计划”,采取“1+N”模式规范示范街区建设,为入驻商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做好人才分类认定。按照《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已认定D类人才109人,E类人才929人。三是大力开展招才引智工作。科学拟定招聘计划和人才引进规划,共为全区补充各类人才14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57人,占总招聘数量的39%。

(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利用专用设备对执法过程全记录,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陕西信用“双随机”执法检查平台,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二是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成立农民工讨薪一厅式联合办公机构,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起到良好震慑作用。三是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成立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提高仲裁工作效能,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发放仲裁建议书,避免劳动争议案件重复发生。

总之,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对人社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为加快大西安国际化进程、幸福新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26568.77万元,较上年下降37.27%。本年度支出总计26568.88万元,较上年下降37.27%。收入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在本级预算中反映。

2、收入构成包括: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68.77 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下降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在本级预算中反映。

3、支出构成包括:

(1)基本支出 13559.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 13453.20万元(主要含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各项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106.69 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总体下降52%。上下年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7 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的决算口径进行了调整。

(2)项目支出 13009.0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46.2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238.56 万元,农林水支出913.16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总体下降7%。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6568.7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56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9.88万元,项目支出 1300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52 万元。其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万元,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5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10.52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400.62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744.66 万元,综合业务管理157.42 万元,劳动保障监察8万元,就业管理事务14.27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9万元,劳动关系和维权11.28万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49.9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38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60万元,社会保险补贴93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39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5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8.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8.5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644.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 9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5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5万元, 

(4)农林水支出913.16万元,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具体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59.88万元,较上年降低 49.5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的决算口径调整。

(1)人员经费13453.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7.80万元,津贴补贴259.20万元,奖金13.82 万元,伙食补助费1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32万元,离休费1000万元,生活补助9.23万元,奖励金268.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万元。

(2)公用经费106.69万元,其中:办公费8.23万元,印刷费2.78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 1.83万元,电费4.92万元,邮电费 5.05万元,物业管理费1.81万元,差旅费6.5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5.2万元,劳务费17.68万元,委托业务费0.28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39.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46.96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比去年决算减少0.18万元。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部门对2个专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9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6.69万元,较上年总体下降39.86%,原因主要为:严格压缩办公费用、租赁费用等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8.23万元,印刷费2.78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 1.83万元,电费4.92万元,邮电费 5.05万元,物业管理费1.81万元,差旅费6.5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5.2万元,劳务费17.68万元,委托业务费0.28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39.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9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0 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购置单价 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新城区人社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