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围绕新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团结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4.负责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文化以及各类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5.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工作;负责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全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共青团干部作风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养、选拔共青团干部。
7.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开展全区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负责区青联秘书处日常事务,在区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和帮助区青联开展工作。
8.负责全区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志愿文化,组织青年公益、志愿活动。
9.负责新城区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青少年图书借阅、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服务活动;指导青年社会组织建设。
10.受区委委托领导本区少先队工作,负责区少工委日常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共青团西安市新城区委全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安市新城区委员会,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一个办公室。单位编制为4人,截至 2017年底,实有5人,全为行政人员。经费来源为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原则通过了《共青团西安市新城区委改革方案》(讨论稿)。团区委将结合中省市共青团改革方案,加强与组织、编办等部门沟通,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增强改革方案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不断强化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深化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的有关要求,一是印制了新城区机关、街道、学校共青团工作手册;筹措专项资金,为全区所有社区配备了制度牌、印章等,使基层团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实体化。二是倡导团员青年走近基层、走进社会,推行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把团组织向基层覆盖,构筑基层团组织网格化格局。
3.不断加强阵地建设。持续运营好新城区青春驿站,不断拓宽驿站服务领域,探索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西安·新城青年卡”856张,书籍流通36568余本,开展各类公益课堂583次,服务青年10万人次。2017年,新城区青春驿站被评为全国示范性“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西安市四星级驿站”、全市共青团员先锋岗(队)。
4.围绕中心工作助力追赶超越。一是开展了“服务路长制、院长制、所长制,新城十万青年在行动”实践活动,引导和号召全区青年“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实现追赶超越,共筑品质西安,共建幸福新城”。二是积极投身缓堵保畅实践活动,结合3月学雷锋志愿月,组织招募辖区高校和驻地单位志愿者开展了“文明乘车跟我排”“缓堵保畅小斑马”“你我共参与·新城更美丽”等活动。三是坚持开展“暖冬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招募高校志愿者在火车站地区进行春运志愿服务引导工作3200小时,切实推动全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
5.围绕时间节点开展丰富活动。团区委始终将青少年思想引领作为工作重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团队日、仪式教育等特色活动。五四期间,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分享会,动员和激励青少年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扎实奋斗。六一期间,携手中建七局四公司、长安银行新城支行在自强路街道航建社区、长乐西路街道二七工房社区举办“点亮微心愿·汇就大梦想”活动,精准帮扶青少年显成效。端午节期间,在永兴坊举办了“新城粽香传情 共建文明西安——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品味端午、传承文明。
6.亮点纷呈打造宣教品牌。一是以“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为主线,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了70多场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二是持续推动“阳光蒲公英·关爱重点青少年”活动,从7所高校中招募338名志愿者与全区304名重点青少年以及美居家庭和孤老残疾群体进行一帮一和多帮一的结对帮扶,打造全省第一个规模最大的校地互动式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见习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2017年招募了80名大学生赴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和就业见习活动。
7.选树典型发挥榜样力量。开展各类选树青年典型活动,通过精心筛选、扎实细致考察、充分讨论评议推选并表彰青年文明号10家、青年岗位能手10人、优秀创业青年10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6家、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5人、五四红旗团支部10家、优秀团干部10人、优秀团员10人、优秀学生团员10人,通过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区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努力奋斗,为实现新城追赶超越作出贡献。
8.大力推进“青年之声”建设工作。按照中省市“青年之声”平台建设要求,不断丰富板块设置,按时更新内容,加强与青年线上的互动交流,并尝试运用微直播的方式将团的活动和驿站的相关课程在网络上进行直播互动。目前新城区“青年之声”平台入驻专家168人,页面浏览量45987人次,提问、回答数等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9.深入推动团属全媒体建设工作。依托“新城青年聚”微博、微信平台,构建起联系和服务全区团员青年的新媒体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团区委官方微博粉丝6398人,发博数5443条;团属微信公众号“新城青年聚”关注人数4373人,2017年全年推送消息177期,信息数520条,其中原创230条,阅读人数11520次;粉丝互动月均4866次。
10.持续推进联系青年“1+100”工作。团区委将继续探索创新模式,将“1+100”制度真正落到实处。2017年直接联系各界青年21870名,线上线下活动4324次,撰写分享文章2513篇,评论50722次,线上线下互动成效显著,促进了工作对象的横向联系,扩大了青年“朋友圈”,使团组织深深植根于青年。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额103.19万元,比上年总收入数93.93万元增加9.26万元,主要为青春驿运行费用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我单位只有财政拨款一项收入,无其它收入。本年度收入总额103.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3.19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支出总额1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8%;项目支出33.2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17年收入总额103.19万元,比上年总收入数93.93万元增加9.26万元,主要为青春驿运行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公用经费支出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33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购买碎纸机一台0.098万元,空调一台0.235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我单位已经执行公车改革,公车已交上交但是未下账。2017无公务接待费。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安排,对我单位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19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万元,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8万元减少9.9万元,主要是2017年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具体如下:
办公费1.0万元,邮电费 0.14万元,差旅费1.34万元,劳务费0.92万元,工会经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4.96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 1辆,单价13.33万元;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