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全区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并按规定报批后监督执行。
(三)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有关情况。组织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区彩票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实施细则并进行监督与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九)参与拟订全区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并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制定全区会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组织全区会计考试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办法及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及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建议。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基层预算单位;内设12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综合科(信息数据科)、会计科、政策法规科(契税征管科)、企业科、西安市新城区财源建设办公室;3个事业科室,分别是西安市新城区收费管理所、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西安市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员58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3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7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财政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以“追赶超越”为抓手,始终坚持精准定位,依法理财,勇于担当,全面创新工作思路,稳步推进财政改革,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进一步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 多措并举狠抓收入,强化税基促进发展。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引税工作,坚持“项目为王”、“企业带动”的理念,积极落实我市招商引资引税奖励政策,并制定了我区《引企引税街道和部门奖励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存量企业引税及新引进企业引税工作的落实,有效吸引优质企业和项目落户我区,为我区筑巢引凤打下结实的基础。综合治税工作全面落地生根,完成了区级和街道层面健全综合治税网格化组织的建设,完善了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我区《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引税、育税、助税、护税”任务,通过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主动助税。持续开展大走访活动,制定了我区大走访方案,联合税务部门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宣传”活动,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倾听企业诉求,积极解决相关问题,营造亲商爱商环境,稳定税收。
(二) 优化支出保障民生,确保重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预算的严肃性,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的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积极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向,集中更多财力资源改善民生,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让更多的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17年我区民生支出22.81亿元,占一般公共支出的80.6%,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新增1850万元用于粉刷翻新围墙围栏、规划停车位、增配市容环卫设备、购置果皮箱、增绿减霾等城市治理支出;筹集800万元用于新城区品质西安治理综合提升项目,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 夯实基础管理,财政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行政效能革命,深化专项资金管理。与物价局联合制定和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对规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行政;将《财政票据领购证》核发备案,纳入区级“最多跑一次”清单,切实减轻群众办事的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效能;建立我区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任务台账,制定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制度,共梳理出8项财政专项资金,并完善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为建设阳光财政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国有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完成了涉改车辆的拍卖和报废处置工作,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条码化管理,认真做好全区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制定印发我区《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地方政府债务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批的政府债务限额进行管理成为常态。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督,规范理财注重实效。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4项财政监督检查项目,覆盖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33户,对违规违纪资金督促落实整改,累计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意见76条,严肃了财经纪律。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我区绩效目标编制预算单位的全覆盖,编报绩效目标项目支出占资金总量的比例约为87.85%;并实行动态监控,监控总金额达55284万元;全面完成本年度绩效评价项目,涉及金额19451万元。
(五)抓好党建,提升行政效能,全力打造新城财政铁军。扎实推进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行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制定《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表》及《“三会一课”安排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党员分类管理和积分考核制,扎实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工作。
(六)严格纪律,狠抓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准”、“八项禁令”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明确局党组书记是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根据工作分工,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分层管理,逐级负责。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7 年总收入为1114.91万元,较上年增加 424.13万元,增幅 61.40%,主要原因是目标奖提标、国有资产清查、公车治理。2017 年总支出1114.91万元较上年增加263.05万元,增幅30.88% 。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为1114.91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总支出为1114.91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733.75万元,占总支出的65.81%;项目支出381.16万元,占总支出的34.19%。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14.91万元,较上年增加 424.13万元,增幅 61.40%。2017年总支出为1114.91万元,较上年增加263.05万元,增幅30.88%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75万元,占总支出的65.8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基本办公支出等。项目支出381.16万元,占总支出的34.19%,主要用于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公车治理、财政监察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73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6.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4 %;公用经费76.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6%。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4.37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7.19万元,工程类5.43万元,服务类11.75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0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决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09万元,上年决算1.36万元,下降93.3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与上年决算相同。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2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全年支出76.77万元,较2016年86.86万元降低10.09万元,降幅11.62%。其中:办公费8.74万元,邮电费 0.6万元,差旅费3.14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劳务费0.57万元,委托业务费14.86万元,工会经费3.86万元,其他交通费44.45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2017年扶贫支出共计11.93万元,其中为宝兴寺村修路1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资产情况为:办公用房472.14万元,通用设备580.48万元,专用设备5.25万元,图书、家具等其他办公设备38.48万元,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和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西安新城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表(套表包含九张报表)
表一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二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三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四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九 2017年西安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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