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协调进入区政务中心的部门和项目的确定、调整;并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4.负责区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
5.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对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进行管理。
6.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事业)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财务独立核算。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业务科。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人员情况柱状图: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事件34422件,每周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临近办结时限未办结事项按照限时办结制度及时督办,事项全部按时办结,承诺时限办结率100%。电话回访500人次,满意度抽查300次,无群众投诉,满意率100%,达到考核指标要求。我区行政效能革命考核每季度综合排名均位列全市区县前列,其中,三季度考核位列13区县第一。2017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列全市第二。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额110.50万元,比上年总收入数89.44万元增加21.06万元,增加21%;支出总额110.50万元,比上年总支出数89.44万元增加21.06万元增加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的开支。
2、本年度收入总额110.5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0.50万元。
3、本年支出总额11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项目支出45.6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2%。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总额110.50万元,比上年总收入数89.44万元增加21.06万元,增加21%;支出总额110.50万元,比上年总支出数89.44万元增加21.06万元增加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的开支。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0万元,其中政务公开审批4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1.33%,事业运行支出6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66%。
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5元,占基本支出的96.9%,公用经费支出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其中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85.6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5万元。公用经费中办公费9.16万元,劳务费7.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4万元,其他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维修(护)费6.5万元,差旅费3.1万元,邮电费3.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增减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运行支出为1.96万元,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3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万元,减少原因为车辆故障减少。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安排,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内容主要是该资金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及标准使用,能否确保各项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6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5元,占基本支出的96.9%,公用经费支出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其中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85.6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5万元。公用经费中办公费9.16万元,劳务费7.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4万元,其他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维修(护)费6.5万元,差旅费3.1万元,邮电费3.6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13.4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辆;购置单价 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西安市新城区政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九: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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