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本级)决算1个,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本级) |
三、机构及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供给关系,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为一级会计核算单位,编制1026名:设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5名,纪委书记1名。下设17个科(中心、大队),14个派出所。包括秘书科、政工科、指挥中心、监察科、督察大队、警务保障科、法制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文保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监所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西一路派出所、西五路派出所、东五路派出所、中山门派出所、解放门派出所、自强路派出所、太华路派出所、胡家庙派出所、长乐西路派出所、长乐中路派出所、韩森寨派出所、新城广城派出所、公园北路派出所、幸福中路派出所。截至 2017 年底,实有人员 884人,其中行政 884 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493 人。(人员情况柱状图标)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立足国家中心城市和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建设,围绕“聚焦西部最佳、打造公安铁军,奋力追赶超越、创建平安之城”总体目标,突出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主题主线,以决战攻坚维护社会稳定,以改革创新助推城市发展,以效能革命赢得群众满意,以补齐短板夯实基层基础,以打造铁军彰显队伍形象,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主要完成了以下事业成就:
1、学思践悟“铸忠诚”,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我局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创新载体、全警动员”,抓学习、抓宣传、抓实践,持续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切实做到了学懂弄通做实。
2、高点站位“勇担当”,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我局始终将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作为考验各级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和担当精神的重要标准,坚持“底线思维、以面保点、强力攻坚”,细化工作部署,启动等级戒备,完善打防措施,紧紧围绕“五个严防、两个确保”和“三个不发生”,结合“四个保卫仗”,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为抓手,全力做好重点人(群体)摸排稳控、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维稳化解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安保任务。
3、围绕中心“抓服务”,竭力优化西部最佳发展环境。我局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主动作为”,以投资环境整治、优化经济秩序治理、治河、治霾、治堵等“五治”为抓手,竭力为全市追赶超越优化“五个环境
4、聚焦民生“提效能”,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将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不懈追求,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不断创新便民举措,简化办事程序,打通“最后一公里”。
5、打防管控“扬警威”,平安西安建设再创佳绩。我局始终把推进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作为根本任务,按照“一降一升”部署要求,坚持“系统思维、打防并举、立体防控”,加大街面见警率,采取领导包抓、宣传、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措施,促进提升“两率一度”。
6、追赶超越“建铁军”,彰显新时期西安公安新形象。我局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追赶超越西安铁军,彰显了新时期西安公安新形象。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总收入1863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562.23万元,其他收入69.52万元。较上年度总收入增加603.88万元,增幅为3.3%;本年度总支出1863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8.36万元,项目支出6103.39万元。较上年度总支出增加134.14万元,增幅为0.72%。
主要原因为: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财政加大了基本支出行政运行资金投入,目标奖较上年大幅提高,“从优待警”得到了切实体现。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1863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562.23万元,其他收入69.52万元。按照功能科目收入,行政运行12528.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60.49万元;治安管理270万元;国内安全保卫60万元;禁毒管理102.99万元;反恐怖229.51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120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2.38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55.2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302.82万元(见饼状图1)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总支出1863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8.36万元,项目支出6103.39万元。按照功能科目支出,行政运行12528.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60.49万元治安管理270万元;国内安全保卫60万元;禁毒管理102.99万元;反恐怖229.51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120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2.38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55.2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302.82万元(见饼状图2、饼状图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8562.2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7901.62万元,同比增长 3.69 %
主要原因为: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财政加大了基本支出行政运行资金投入,目标奖较上年大幅提高,“从优待警”得到了切实体现;(见柱状图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总支出1856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8.36万元,项目支出6033.87万元。按照经济科目支出,行政运行12528.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90.97万元;治安管理270万元;国内安全保卫60万元;禁毒管理102.99万元;反恐怖229.51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120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2.38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55.2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302.82万元(见饼状图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28.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84.44万元,公用经费743.92万元。(见饼状图5)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00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1.46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1.96万元。其中:
(1)2017年车辆购置费增加301万元,是因为我局2016年底向新城区政府、新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更新执法执勤车辆的请示,经报市机关事务管理管理局审批,同意我局更新20辆执法执勤车辆(新机关事务发{2016}5)),2016年我局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委托陕西中技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2017年完成采购,车价276万元,车辆附加费25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0.9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1.09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新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涉及2个项目,处突人员经费和DNA实验室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1.4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基本支出中机关运行经费743.92万元。其中:办公费0.05万元,水费0.13万元,工会经费46.55万元,福利费3.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3.81万元,较上年略有下降,,主要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共有车辆19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8台 (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九、部门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一)2017 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7 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7 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7 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六)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7 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九)2017 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