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投诉;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批示;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负责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区内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户分离)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负责区内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接待和劝返工作。
5、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信息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对受理的来信、来电、来访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部门及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信息,增强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
6、负责我区特殊疑难信访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参与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7、负责信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调区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我区非正常上访和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我区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8、负责组织开展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业务培训及宣传工作,对来访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9、制定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并根据目标责任的要求参与全区目标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和验收;承担我区市考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工作。
10、负责区级有关部门派驻信访接待中心人员相关的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负责区委群众工作部相关工作。
11、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信访局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人民为中心,以补齐短板提升执行力为统揽,紧盯强化信访基础工作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两个着力点,全力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化解攻坚战。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单位,决算为部门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66.44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59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了114.35万元,增加了20.71%,主要原因是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增加人员工资及年终奖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与上年持平。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666.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8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8万元,较去年增加 万元,增加了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447.7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信访接待中心运行费、省、市及全国两会工作经费、驻京工作、处理西安联合学院集资群众对话平台工作、党的十九大期间工作经费及信访业务费等支出。
(3)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万元,项目支出447.74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14.35 万元,增加了20.71 %,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增加人员工资及年终奖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8.7万元,信访事务447.74万元。较去年增加114.35万元,增加了 20.71 %,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增加人员工资及年终奖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22万元,公用经费28.4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去年增加77.03 万元,增加了54.3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8万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加了9.06万元,增加了0.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实际占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年度预算绩效能按照任务执行年初预算,下一步将继续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4: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8: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9: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