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2.根据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讲话的起草工作。

3.跟踪研究全区经济形势,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经济形势会,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4.负责联系、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各界研究力量,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超前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关对策和建议。

5.负责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搜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重要经济信息、经济动态;负责全区重大经济课题调研成果的汇总的交流。

6.负责编辑出版为区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有关资料或刊物。

7.负责与市级部门和其他区县政府间调研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员4人,行政编制 4人,退休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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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柱状图)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学习,提高对新常态的认识,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

2.完成《新城区需要市委市政府支持的工作及建议》的调研报告;

3.完成《借鉴青羊区做法和经验加快我区追赶超          越步伐》调研报告;

4.起草《加快火车站经济圈建设的建议》;

5.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

6.做好《新城发展研究》编发工作;

7.积极走访基层,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8.完成好领导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9.加强与市政府研究室的联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减少,本年收入67.49万元,比2016年收入72.56万元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 年度收入67.49万元,财政全额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67.4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4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 年度财政拨款67.49万元,比2016年收入72.56万元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67.4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4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6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17万元,津贴补贴18.05万元,奖金2.07万元、伙食助费0.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9万元;公用经费8.51万元,包括:办公费3.09万元、印刷费0.19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劳务费0.94万元、差旅费0.36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0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万元,机关运行主要为公用经费支出,安排情况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扶贫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为 26.25万元(现已上交,财政最终手续没有办完,因此还在资产账目上),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1.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决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2.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决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决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4.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5.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件5)

6.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件6)

7.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8.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出表(见附件8)

9.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见附件9)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