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消防、建设、质监等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综合信息的上报工作。
2、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区政府委托对事故的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安全资格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拟定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9、承办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申报工作。
10、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对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为部门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西安市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监管一科、监管二科、工贸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本部门人员编制 19 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 9 人;实有人员 15人,其中行政 12人、事业 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5 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了全区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是切实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确保了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安全稳定。
四是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广泛开展启动仪式、咨询日、“七进”、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市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上年收入209.54万元,本年收入303.71万元,比上年增加94.17万,增加比例14.49%。上年支出214.49万元,本年支出306.44万元,比上年增加91.95万元,增加比例14.28%。增加支出原因为今年新购执法用车,及新增临聘人员较多。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上年收入209.54万元,本年收入303.71万元,比上年增加94.17万,增加比例14.49%。上年支出214.49万元,本年支出306.44万元,比上年增加91.95万元,增加比例14.28%。增加支出原因为今年新购执法用车,及新增临聘人员较多。

2.2017年总支出30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行政运行203.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07万元。
3.基本支出共20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89万元、公用经费28.47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4.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4.28 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1 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减少公车使用。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1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7万元,和上年比较增加4.6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具体如下:
办公费4.5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差旅费0.61万元,维修费0.05万元,培训费1.22万元,劳务费5.12万元,工会经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万元,其他交通费1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1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扶贫支出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表
表一: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二: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三: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四: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九:2017年新城区安监局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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