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全区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2、对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研究制定,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代表职工协调劳动关系。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4、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5、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导全区工会群众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协调党组织考核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7、引导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8、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女职工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妇女的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9、搞好职工信访接待、上级信访件的处理工作。
10、搞好全区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
11、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经费的上解、下拨工作和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及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的部门预算只有部门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下设一个办公室,截至2017年底,新城区总工会行政编制4人,实有在职5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编制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6人,经费来源为区财政局预算拨款。
四、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组织职工投身经济建设,广泛开展职工劳动竞赛、职业技能大赛等群众性等活动,先后举办了解放门街道总工会举办餐饮技能大赛、胡家庙街道总工会举办地区银行职工劳动技能竞赛等6场技能竞赛活动,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区工会给予资金支持,极大地激发全区职工的劳动热情,形成人人参与的竞赛局面。
二是积极组织“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全区参加单位80余家(包括社区工会联合会),1.2万余人参与。开展了“奋力追赶超越,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主题立功竞赛,参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175家,参加职工11000余人。职工合理化建议500余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企事业单位158家,在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幸福林带组织“大干百日”劳动竞赛活动得到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史南征主席莅临现场并宣布仪式启动。国有企业开展劳动竞赛覆盖率达100%,非公企业覆盖面达80%。2017年1人荣获全国五一奖章、2人被评为201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3个单位荣获市级工人先锋号、1个单位荣获市级五一劳动奖状、2人荣获五一劳动奖章、市级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1名、有4名技术人员被授予市级技能带头人。2017年评选表彰出区级劳动竞赛先进集体11家及先进个人14人、经济技术创新能手2人,工人先锋号5家,劳动竞赛示范岗6个,区级明星职工16人,3人被选为“新城工匠”。
三是继续通过“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宣传劳模和各类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以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和模范行动引领社会风尚。积极参与市总组织各项文体活动,获优秀组织奖2个。配合市总申报百名孝子评选活动共报送12名,5人入围百名孝子,中山门勤民社区李金舟被评为十大孝子。开展我区职工文体活动并做好宣传。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奔跑吧新城”职工摄影展,开展职工品读《之江新语》演讲比赛活动。举办了第六届职工乒乓球、羽毛球比赛。做好表彰会宣传报道工作,在西安新闻、西安日报、陕工报、劳动者报等媒体进行报道。征订中国工运40份。
四是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全年完成各类提升学历层次2071人;提升技术等级2485人,再就业培训2075人,职工书屋申报取得较好成绩。西一路街道兴乐社区获省级职工书屋称号,自强路街道明宫社区获市级职工书屋称号。6家单位申报区级职工书屋,年底验收表彰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基础,服务基层,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1、组织建设方面:新增非公法人单位任务数220个,实际新增加354个,完成率达161%,发展会员任务数5000人,实际完成6147人,完成率达123%,发展农民工任务数3000,其中农民工会员4226人,完成率达141%。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工会组织2851个,涵盖单位7396家,会员数15.6万人。其中累计农民工53758人。培训工会专职干部800人次,76家社区工会联合达到了标准化,66家为示范化社区工会联合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规范企业工会。积极开展“双亮”活动,截至目前已建会国有企业“双亮”工作完成率达100%,(任务95%)非公企业企业“双亮”工作完成率达96%。(任务85%);积极推荐太华路、中山门街道总工会申报省级乡镇街道示范工会。积极开展区级职工之家创建活动,今年创建区级职工15家(目标任务8家),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
2、维权机制方面:抓好维权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召开了十一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议题为《关于进一步维护非公企业职工权益的建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调解组织,协调联动化解劳动争议。全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机构135个,向区上报备案的劳动争议调解员219名,取得市级劳动调解争议调解员29人,调解网络已覆盖全区。2017年获得市级劳动争议调解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各一名。法律援助案件10件,调解案件7件。通过法律援助知识展布悬挂、宣传等举措在服务民生方面颇见成效。已建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96%以上。签订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协议201份,涵盖企业6373家,签订率达94%。其中25人以上非公企业单独签订178份。荣获先进集体一家和先进个人一名。一年来,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
(三)坚定信念,服务职工,激发活力,使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1、困难援助方面:认真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对267人进行了慰问救助,向167 名困难职工每人发放救助金1000元,计16.7万元。向100名困难职工每人发放了米、面、油及200元救助款,共计发放送温暖救助金18.7万元。做到了对在档困难职工的全覆盖救助。开展定期救助对符合条件的40名困难职工每人每年发放救助金4800元,全年发放19.2万元。对86位困难职工进行免费体检,支付体检费1万余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66名困难职工子女开展助学帮扶,共计发放助学金11.8万元。对符合市总大病救助条件的3名困难职工,每人发放3000元的专项救助金。对6名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每人发放2000元至3000元大病救助金,共计发放救助金1.7万元。今年夏季送清凉活动为一线职工送去了40多万元的慰问品。根据市总安排建起了10个职工爱心驿站。
2、职业培训方面: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今年组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职业技能训班9期,共培训568人。街道、社区自主培训24期,共培训460人,全年累计完成培训1028人。经过培训的上岗率有80%以上,通过了人力资源的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493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63人。
3、财务经审工作:财务规范化管理达标,在全区各街道、系统工会开展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固定资产保持增值不流失,资产关系明晰、处置监管合理合规,做到本级财政帮扶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专款专用。对全区3个街道总工会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教育局工会、城管局工会的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组织基层50名财务经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女职工方面:组织700余名先进女职工参加市总组织的庆三八活动;开展女职工观影月活动,向部分先进女职工发放万达国际影城电影票共计750张。启动“好书赠职工”家庭文明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为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发放了550套,价值6万多元的图书。举办“相约七夕•爱在浅水湾”青年职工联谊会,为60余名单身男女职工提供交友机会,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5、互助保障工作方面:做好宣传推进工作,提高知晓率。对大额理赔实行“一对一”服务,在保障期满前提醒督促参保单位续保。积极配合市互助会,推荐4家单位829名困难职工免费办理互助保险,使他们获得近5万元理赔金。互助保障参保稳中有升,理赔人数及互助金大幅提高。全年共办理互助保障计划4733份,缴纳互助费243138元,给住院医疗会员办理补贴13286元。受益职工150人次。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部门总收入170.02万元,支出170.02万元,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10.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
3.本年总体支出17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2万元。(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17年收入总额170.02万元,比上年总收入数160.01万元增加10.01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7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47%;公用经费支出11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53%。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决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我单位已经执行公车改革,公车已交上交但是未下账。2017无公务接待费。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安排,对我单位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0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2万元,比2016年机关运行费支出增加10.52万元,主要是上解市总工会经费增加,具体如下:
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2.41万元,手续费0.09万元,差旅费4.69万元,租赁费4.42万元,培训费0.62,劳务费23.10万元,委托业务费5.2万元,工会经费20.28万元,福利费11.95万元,其他交通费2.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15万元。
(二)扶贫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扶贫支出包括扶贫交通支出、扶贫设备支出、扶贫物资等支出共计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 3辆,合计53.88 万元;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2017 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7 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7 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7 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六)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7 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九)2017 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