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拟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涉及交通运输综合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四)负责全区校车发展规划及监管工作,承担区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按规定承担辖区旅客集散地周边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及船舶水运等行业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监督执行;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六)负责组织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治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区交通运输治理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承办区交通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安排节假日旅客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重要物资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和水上船舶等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

(九)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源头治超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宣传、合作及交流工作。

(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一)负责省、市、区驻地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

(十二)负责道路运输交通运输管理的执法监督和纠风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西安市新城区交通运输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包含西安市新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一个基层预算单位;我局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综合交通科、法制监督科。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新城区交通运输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包含西安市新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一个基层预算单位;我局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综合交通科、法制监督科。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底,交通局本级人员编制 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 0 人;实有人员8 人,其中行政 8 人、事业0 人。二级单位交管站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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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和法规,做好全区涉及交通运输综合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受理、审批和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监管工作。    

(三)、对所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三类及以下维修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及水上运输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企业日常监管率达到100%(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三类及以下维修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监管率达到100%;危险品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每月检查一次,监管率达到100%)。                

(四)、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工作,重点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五)、做好辖区内道路运输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打非纠违力度,案件查办率达到98%以上(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按照处理时限,每月统计并复核)。      

 (六)、牵头组织全区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工作,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组织安排节假日紧急客货运输和重要物资运输(一季度以春运工作为重点进行安排组织工作;二季度以“五一”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三季度以“十一”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四季度以“元旦”为重点进行安排组织工作)。    

 (七)、帮助和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求所辖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八)、受理辖区内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受理后,及时办理并回复)。

 (九)、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上半年在春运期间开展集中宣传,下半年在国庆节前后开展集中宣传)。   (十)、做好全区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及国防动员交通备战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按照《新城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相关工作 。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交通局2016年总收入支出1408.7万元,2017年总收入1484.23万元,总支出148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3万元,占总支出41%,项目支出877万元,占总支出59%。较上年增长75.53万元,主要由于我局为新成立单位且2016年9月下发经费指标,17年有人员增加情况。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交通局2017年总收入148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4.2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交通局2017年总支出148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3万元,占总支出41%,项目支出877万元,占总支出59%。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交通局上年收入支出1408.7万元,本年收入支出1484.23万元,较上年增长78.53万元,增加原因:交通局为新成立单位且2016年9月下发经费指标,17年有人员增加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

交通局2017年总支出148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3万元,占总支出41%,项目支出877万元,占总支出59%,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494.8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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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交通局2017年总支出148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3万元,占总支出41%,项目支出877万元,占总支出59%,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共支494.83万元.公用经费共支112.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5.5 万元。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局2017年未产生“三公”经费。二级单位2017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4.7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4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2.4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有新购置车辆。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3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24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9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购置车辆的运行费用及其他。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2 辆。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部门对春运期间编发春运简报、刊登各种宣传媒体报刊、印制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多个部门联合执法等交通运输执法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0 万元。2017年的春运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春运期间通过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等,严惩交通违法,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全局执法队员不分昼夜、不畏疲劳、连续作战,确保畅安,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为下年度的春运工作提供了经验,为我区的交通安全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为老百姓的出行创造了便利的条件。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规范,无违纪现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字说明,并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予以说明。

交通局2016年总支出1408.7万元,2017年总支出148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3万元,占总支出41%,项目支出877万元,占总支出59%,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共支494.83万元.公用经费共支112.4万元。较上年增长75.53万元,主要由于我局为新成立单位且2016年9月下发经费指标,17年有人员增加情况。

(二)扶贫支出情况

交通局 2017 年扶贫支出共计2527.57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22 辆;当年购置车辆 3 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本级).XLS

西安市新城区交通运输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