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相关医疗单位: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要求和西安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全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阶段性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选取新城区中医医院、新城区第二医院、西安市第六医院、尚德医院、太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乐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乐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胡家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韩森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调研单位,进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调研工作。
二、试点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选取一家作为试点单位上报市局。以医院为实施主体,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和区医保局协调完成试点工作。
三、分步推进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根据上级批复并完成一家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对我区准备充分的医疗单位可采取成熟一家改革一家的方式推进该项工作。
区级相关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落地应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效能的一次重要契机,要站在便民利民的高度推动改革,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实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西安市新城区医保局
2020年1月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