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财政局 加强内控管理 提升采购质效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近日,新城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预算单位应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三定”方案和内部业务分工特点,明确具体负责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工作的内部归口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明晰事权,依法履职尽责。

《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覆盖组织机构及职责、编制采购预算、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款项支付、档案管理、质疑投诉、监督检查等政府采购全流程、全链条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优化流程,实现全面管控。

《通知》提出,各预算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权力的监督,将内部分析和外部评价有机结合,定期对内控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加强分析评价结果的应用,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建设。

同时,随文印发《单位(学校)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参考文本》3本,为单位建立体系完整、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管理制度提供具体参考。

下一步,新城区财政局将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实地核查、跟踪检查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考评机制,及时发现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促进内控机制更加完善,助推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