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市房发〔2018〕46号)以及《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市建发〔2025〕98号)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初审、市级部门联审、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新城区下列家庭符合E类人才安居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4日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7424250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