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实用储备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公示(第65批)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市房发〔2018〕46号)以及《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市建发〔2025〕98号)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初审、市级部门联审、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新城区下列家庭符合E类人才安居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4日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7424250

附件:新城区E类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公示(第65批).xls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