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全省性考试费和全省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各执收单位:

现转发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1月1日修订)、陕西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0年1月1日修订)、全省性考试费目录清单和全省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0年1月1日修订),请相关执收单位先参照省级目录清单执行,待我区出台相关目录之后再以我区目录为准。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1月1日修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