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作为意识,围绕业务职能,广泛宣传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政策和全区卫生健康发展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密切跟踪我局实际,通过新闻稿件等形式,发布工作动态,向公众传递卫健“好声音”。2022年发布信息共计153条,其中,医疗卫生信息30条,部门信息9条,专栏信息111条,部门动态3条。二是加强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落实行政监督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查处曝光力度,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及时发布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等相关公示和公告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局2021年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等支出说明。四是强化监督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原则,明确互联网上信息发布的审查程序,夯实工作责任,做到凡文必审、先审后发,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形式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题专栏内容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需加强业务学习培训。

2023年,我局将持续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整合卫生健康信息资源,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我局网站信息内容和栏目建设,发挥政务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