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城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扣全区重点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12345服务热线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加强政民互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加强96100政府服务热线管理,积极受理热线工单,限时办结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答复群众关切的问题。召开政务热线专题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单办理的效率。2022年全年共受理政务热线工单3412件,已办结3412件,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0

0

0

0

0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0

0

0

8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推动信息公开水平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高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