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条。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我中心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办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三)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我中心工作实际,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

二、市场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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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距离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