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西安市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信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网上宣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适时更新行业重点工作安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门户官网共发布公开信息28条,其中组织机构3条,财政信息2条,部门动态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决贯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党组书记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构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监管,认真开展政府网站巡检普查,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服务信息准确,发布程序严格、文字表述规范。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内容还需更加全面;二是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紧贴群众企业需求,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