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为确保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信息的知情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2021年,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部门职能、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信息、投诉举报电话、食品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内容,方便服务对象信息查询获取,主动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79篇,食品安全小常识12篇;保健食品科普宣传4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25份2541批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8期99件,收到和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人,无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1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1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它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1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按照公开目录规定要求公开信息的基础上,主动公开本级日常业务所产生信息,及时回复群众提请的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遵循合法、真实、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主动服务和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信息公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规范,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更新频次低,信息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以便更好服务和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尤其对群众关切度较高的民生方面信息有待加大公开力度;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规定不够严格,存有审核不严的情况。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层层分解,压实责任,严把审核校对、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二是深化信息公开渠道、范围和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目录,加大民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高效,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并加强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民生,关系利害人权益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