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西安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区发改委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党政办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内

容进行了审核公开,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并对有关信息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深入推进公开、透明政务建设工作。

2021年度,本单位累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公示公告类7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3条;专栏信息2条;部门动态类信息61条:包括职能工作类信息50条,党史学习教育类11条。在政务公开信息中,信息主要包括

政府部门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规划计划、重点信息公开等。

在公开形式上,以网上公开为主,以印发文件、接受咨询等其他形式为辅,并按要求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为了更加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通过接受电话、来访咨询等方式,多种途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本年度各项信息公开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一是公开的内容仍有待继续丰富;二是部分公开内容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区发改委将继续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缩短信息公开的流转时间节点,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效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