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投资合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西安市新城区投资合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维护更新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监督投诉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利用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招商引资”栏目,主动公开招商引资相关信息,2025年共发布33条,其中招商政策类信息3条、招商项目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新城区投资合作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审查、保密等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全面有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招商政策、招商项目、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开展审查,对拟公开内容做到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城区投资合作局在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发布数量相对较少和挖掘信息能力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干部挖掘和撰写信息的能力水平。同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