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公开制度、提升公开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全面公开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监督投诉等情况,确保各项公开事项及时、准确、规范。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处理政府信息74条,予以公开20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突出位置,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周密部署安排,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 “第一平台”,严格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与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和信息 “三审三校” 制度,坚持 “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 原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常态化监管与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4

0

0

0

0

0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4

0

0

0

0

0

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4

0

0

0

0

0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3

1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新城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深度不够、服务功能有待加强等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紧盯时间节点,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