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主动做好各类财政信息的发布和解读、相关信息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30条。其中,财政信息23条、规划计划1条、其他公开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区财政局收到了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照《条例》规定在时限内规范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财政局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一事一审”“三审三校”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区财政局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全力配合做好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财政局严格贯彻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明确信息产生科室、信息公开属性和拟公开渠道,严把信息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与内容时效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缩短信息公开的流转时间节点,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同时深化对信息公开政策的学习,强化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