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新城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以规范权力运行、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强化日常监督,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推送医疗保障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财务信息、重点领域工作等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条,其中涉及业务公开信息、医保政策宣传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公开事项6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策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对其中部分可公开事项进行了回复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通过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规范发布各公开事项。充分发挥医保三级经办体系及两定机构宣传前沿阵地作用,提高医保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自查,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于不够完善的内容及时补充。2025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工作机制不完善,未建立常态化责任体系。该项工作业务培训不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够深入。

改进情况:成立三级责任体系,明确“科室初审—综合科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审核流程,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培训计划,开展条例解读和政策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