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2024年区卫健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规划计划、资金人事、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公开信息28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按照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审查,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符合《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主动宣传卫健工作动态、医疗服务信息、疾病预防控制等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与新媒体融合,2024年,本单位积极围绕“卫星医院”、疾病预防、医患暖心故事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各级媒体报道工作做法及成效188次,其中央级媒体20次、省级媒体20次、市级媒体96次、区级媒体52次。

(五)监督保障。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做好卫生健康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具体来说,常规政务信息的公开和科普宣传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和丰富,政策解读的深度也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专业素质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管理,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工作,提高解读质量和传播效果;三是深入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