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编制相关规定,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7条,其中包括公开年报1条,年度规划计划1条,部门动态3条,机构领导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办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存在收集和发布信息不够丰富,撰写质量不够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改进措施: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培训,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