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社会公开。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监督投诉情况,及时发布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动态信息,确保各项公开事项公开到位。2023年度,本单位累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主要内容为部门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新城区发改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条,其中5条予以公开,6条由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委党委书记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安排专干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构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周密安排部署,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发布省市区相关政策公告及本系统工作动态,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认真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常态化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区发改委将继续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政民互动性和参与性。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建立完善信息公开预审备案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做到既规范又合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