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推行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扩大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对主要业务工作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充实和完善,紧紧围绕事关公安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反映最为强烈的各类事项,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逐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交办、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对于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能在办理期限内处理完毕。2023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3件予以公开,2件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

(三)增强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同时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完善公开机制,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四)强化监督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工作,同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细落实。2023年未出现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7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4

行政强制

1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6.80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既定要求稳步推进,基本完成年度公开任务,但对照高质量政务公开要求人存在突出短板。首先在思想认识层面,还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麻痹大意思想,重视程度稍显不足;在公开质效上,内容深度与广度欠缺,部分群众关切未能及时回应,距离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差距;在机制建设方面,信息审核制度还有待完善,责任落实还亟需提高。

下一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将从以下四点持续改进、精准发力: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思想认知。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守“审核关”,完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平稳推进。三是提升公开质效。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增强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积极回应各类社会关切,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项问题。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质,以政务公开改进工作规范,提升公安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的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