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西安市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职责和机构设置、重要活动新闻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符合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用,形成政策宣传合力,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新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原则,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及《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审查表》,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公开意识淡薄的情况,导致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全面地公开。

2.公开标准和规范不够明确。在某些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不够细致,导致操作性不强,公开质量参差不齐。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利用区政府政务公开、舆情分析等方面的资源,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2.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建立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联动机制,确保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