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全区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及对民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以省委“三个年”活动为牵引,扎实推进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城区新发展格局,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做优基本社会服务,为全面推进新城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推动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民政职能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的党的二十大学习热潮,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研究领悟好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工作任务,落实到全区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三)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不断增强对新时代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深化改革创新,统筹谋划布局民政事业发展,做优做实各项民政工作。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内夯基础、外创品牌”相结合,按照“三度党建”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四星级党组织”创建工作,创新挖掘“暖阳民政”机关党建品牌内涵,持续推进机关党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依托“暖阳民政暖民心”活动载体,常态化开展惠民“六个专项行动”,积极发挥“民小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常态化抓好党性教育、忠诚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协同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民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六)全面加强民政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重点整治“慵懒散漫虚粗”问题,全力推进民政领域转作风、强担当、提能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加强斗争本领养成,更好忠于职守。积极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
三、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七)持续巩固兜底保障成果。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用活用好西安市社会综合救助服务平台预警提醒功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监测预警,及时核实处理监测预警信息,积极发挥“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八)健全社会救助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扎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常态化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深化“美居行动”“美心行动”,为45户困难家庭改善居住环境,开展心理健康大讲堂5次,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专项排查,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强化政策衔接,做好低保提标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依法依规、精准规范对新增各类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开展居民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对,生成核对报告率100%。对在册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在保复核”工作,确保复核率100%,实现救助资金效用最大化,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九)持续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大力推广社会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应用,配合市级做好核对新旧系统有效衔接,确保核对权限下放工作有序进行,完善区级信息核对数据资源,推进城镇居民养老金、公租房数据信息资源的整合,优化核对流程、提升核对时效性。衔接政府和慈善救助资源,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提高制度可及性、时效性。持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深度清洁、定期探访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服务,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质量。加强政策培训,全年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4次,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畅通救助渠道,通过宣传海报、彩页等方式提升“e救助”微信公众号的知晓度,引导困难群众网上提出申请,提升救助效率,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十)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监管。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西安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配合市民政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应用到享受政府补贴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中。落实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制度,健全老年人福利补贴体系。
(十二)完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广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完成年度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规范养老服务设施标识。做好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益。落实养老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恢复发展。2023年建成1所公办示范性养老院,新增床位500张,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站1个,提升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20个。
(十三)优化创新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完善居家老年人探访制度。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继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强制标准的推行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护理员系列补贴政策。积极组织养老工作人员、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省市民政部门的培训。举办西安市新城区第三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并积极选派优秀选手参加西安市第六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广“饭大爷”全域老年助餐服务,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积极引进专业餐饮企业,形成规模化管理运营,助餐服务社区覆盖率达70%。
(十四)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配合市民政局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指导养老机构做好老年人心理抚慰工作,开展心理健康关爱活动。持续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五)健全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进一步摸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的详细底数、家庭状况等,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全年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切实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密切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的生活困难,及时了解需求,提供帮助。落实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救助标准提标工作;实施好孤儿救助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金和学费保障等救助措施,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十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区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指导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增强困境儿童临时监护能力,全年开展集中保护活动不少于12次,打造新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救助主题服务品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升级改造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条件成熟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建立未保工作站和儿童之家,全年建设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3个、社区儿童之家18个。引导不少于7家资质优良,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街道未保工作站、社区儿童之家,组建新城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服务联盟,对我区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儿童实施多维保护、救助。
(十七)规范儿童收养登记。应用收养登记电子证照,使用全国儿童收养便民服务信息系统,解答好群众收养政策咨询,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六、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根基
(十八)完善基层民主工作体系。推进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引导社区完善多元共治型社区治理体系,畅通协同参与渠道,鼓励各社区采取板凳会、线上议事等多种方式组织居民开展议事协商,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解决一些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推进落实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和居务公开。常态化推进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十九)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社区。全面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和“三项清单”,纵深开展“不规范工作事项”清理整治。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措施,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将垃圾分类、噪声控制等更多内容纳入居民公约,创新群众自治形式,加大居民公约宣传引导和贯彻执行力度,强化约束作用。
(二十)加快提升社区服务保障能力。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西安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社区阵地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功能配套,年度计划实现20个社区阵地优化改造达标,推进社区基础建设提档升质。持续强化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持续做好全区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落实好《西安市新城区社区工作者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做好社区工作者年度招聘,开展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建强社区工作队伍。
七、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二十一)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配合区委组织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两个覆盖”。督促、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向业务主管单位或驻地所在街道沟通、报备“两个覆盖”工作事宜。提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年检、评星晋级中的权重占比,压实社会组织法人的党建工作责任。
(二十二)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化建设。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育3A级社会组织5家,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二十三)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目前已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定期回头看,不定期随机查,做好收费清单公示。对于新增的行业协会商会,协同业务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局齐抓共管、多管齐下,保证新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合理、合规、合法,全年开展联合集中专项检查活动不少于2次。
(二十四)做好与各业务职能单位的配合衔接。保持与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的密切沟通,做到信息互通共享,执法协同推进,管理各有侧重;积极主动与区行政审批局对接移交业务,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等移交工作平稳过渡,避免出现审批管理“两张皮”,杜绝管理风险,每季度与区行政审批局共同召开1次专题工作研讨分析会。
(二十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发挥专业优势,利用专业价值,运用专业方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一批困难群众急需、基层组织认可、社会各方称赞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成为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让服务对象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积极孵化培育更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来,每个社区培育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2个。
八、稳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六)规范行政区划管理。按照市民政局做好区划调整调研工作的安排,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收集整理有关勘界的历史资料和图纸,实地勘界界限现状,做好文字、图纸和实际界限的比对,认真编辑,形成图文并茂的区划界限调查报告并及时上报;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做好区县级、镇街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防范化解行政区域界线争议。配合市民政局做好《西安市镇街地图集》编印工作。
(二十七)完善地名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成立“西安市新城区地名管理委员会”,按程序实施新建道路、隧道等命名工作,每半年集中审核申报1次辖区新建道路、隧道等的命名。做好道路路牌巡查、维护工作,掌握辖区内路牌的具体情况,对缺失、损毁路牌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九、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二十八)扎实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审批发放困难群众殡葬救助金;扎实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惠民殡葬补贴、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殡葬改革工作;以春节、“清明节”和“寒衣节”等节点为重点,认真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低碳环保祭祀宣传。
(二十九)创新引领婚姻登记新模式。持续提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效能,不断深化“互联网+婚姻登记”服务,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在线办理工作,积极实行婚姻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深入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室的积极作用,引入“云辅导”婚姻服务模式,全年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线下辅导30期、线上咨询20期、情感辅导与法律援助5期,辅导家庭70对。探索新城区婚俗改革路径,全面推进新城区婚俗改革“一墙、一室、一证、一项目”四个一模式,全年开展婚姻登记特色主题颁证10期、“云颁证”10期,举办“西安市婚俗改革授牌仪式和七夕新婚礼”活动,积极营造婚俗新风尚。全力推进“4A”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用窗口“小”变化、服务“微”改变、效率“大”提升强基础、优服务、暖民心,打造便民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窗口,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深化“互联网+救助寻亲”,加大寻亲落户安置力度;夏季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冬季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火车站广场地区临时救助点的作用;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离和基本生活救助,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进行及时的救治认证,使其在定点医院得到医疗救治,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十一)切实保障残疾人切身利益。加强与区残联、区财政局的衔接,每季度召开1次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例会,加强对各街道的指导,执行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要求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审工作,切实保障好残疾人的利益。完成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模式试点任务,推进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试点工作。
十、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二)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指导区慈善会按照市养老慈善处要求,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三十三)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能力建设。配合开展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全力推动社工站建设提质增效,建成1-2个更趋优质的示范性街道社工站、社区社工室,强化社工站驻站人员能力提升,鼓励各类社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推动人员、经费、服务三落实。加强“五社联动”“社工之家”项目实施,每个社区实施开展不少于1个具有特色亮点“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持续推进志愿者注册管理。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强化志愿服务监管,建立民政部门内部志愿服务协调工作机制。依托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每个社区培育建立1-2个特色志愿服务项目。
(三十四)促进福彩事业规范发展。坚守福利彩票公益属性,探索开展应急和社区困难群体帮扶等公益服务。加强发行、销售规范管理,以3D、双色球、快乐8游戏以及即开票为抓手,积极配合省、市福彩中心开展营销活动。加大公益驿站建设力度,计划扩容新增传统示范投注站8家(最少完成75%),在示范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标准开展2023年公益驿站建设工作。稳妥推进站点布局与便捷终端投注点布设,在每个街道住户密集区布设无人值守便捷销售终端机不少于10个,并在全区主辅干道便利店、加油站以及大型小区便利店等场所合理布设无人值守便捷销售终端机,形成全方位、无死角、资源不流失的销售格局。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十一、提升民政事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三十五)推动民政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持续深入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各项规范标准。
(三十六)推进民政领域地方标准落地。积极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规范》《婚姻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规范》《收养子女家庭评估规范》等市级地方标准。配合市局开展养老服务、儿童养育、残疾人康复、殡葬服务、区划地名等领域地方标准研制。
(三十七)加大民政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和民政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西安市社会救助综合平台、西安市殡葬服务平台、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发布挂载与融合共享。不断探索社会组织管理、基层社区治理、儿童福利、区划地名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强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二、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八)加大民政法治化建设力度。贯彻落实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意见和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民政执法工作。
(三十九)强化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力度,提升民政领域政策理论研究水平。积极申报各级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表彰。加强调研成果运用,推进政策创制。
(四十)加强民政行政事务管理。做好公文流转、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持续推进民政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加快中省市民政事业费下达,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要求,做好财务预、决算,绩效目标编制及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内审监督、资产管理等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四十一)强化民政领域宣传工作。加强“西安新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建设,加大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先进典型与示范案例宣传,稳妥推进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
(四十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强化社区服务管理作用,指导居民委员会配合摸清重点人员健康情况,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居家治疗等工作。
(四十三)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预防机制,完善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实施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管理,提升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建立常态化督导监管机制,开展养老机构、福彩站点、入驻单位等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整改。
(四十四)做好规划监测评估和民政统计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落实《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提升数据质量。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